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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院的學習(二)與主同住的條件

經文:約1:35-42

引言:
  每個人知道與神同住的重要,都渴望能與神同住,但怎樣能與神同住,這是一個極重要而又現實的問題。

一.主的恩召
  祂呼召我們與祂同住(約1:39)。祂造人的目的就是要與人同住。人犯罪就不能與主同住,故祂用救贖的方法,使人重新與祂同住,道成肉身就是要與人同住,現在又恩召我們與之同住,但仍有許多人不知不願,這是很辜負祂的心意。

二.我們的渴慕(詩42:1-4)
  “拉比在哪裏住?”(約1:38)有愛慕與主同住,就是愛慕祂的話,祂的來往交通,不住的閒遊閒談,就失去渴慕與祂交通同住的時間勸同學在校學習如何與主交談。

三.願意放下主所不喜悅的東西
  當我與主同在的時候,我們可能帶好多主所不喜悅的東西,如主不喜悅的態度,習慣,言語,思想等。

四.拒絕一切吸引我們離開主的引誘
  世界的名利,一切的惡勢力,人的激動,肉體怕受苦,孤單的感覺(與主住常會感到孤單,保羅為例),家庭的愛,父母兒女的愛,這些都會吸引我們離開與主同住。

五.平靜安穩的心(詩131:)
  不受衝動,不匆促,不好高騖遠,不自卑也不自高,不是靠感覺如靈恩派號啕大哭,而是安靜的坐在主的腳前,與之談心,如馬利亞,這是我們每早晨每夜的個人靈修應該學習的。

六.開通的耳朵(賽50:4)
  主隨時有教訓,有話語都聽得見,如撒母耳,並且聽得明白,許多先知都是耳朵開通而不發沉。

七.明亮的眼睛
  能看得見律法中奇妙,看得見主的指示動作榜樣(詩119:18; 132:4; 約13:15),所以眼不要打盹,不要貪睡。

八.受教的舌頭(賽50:4)
  即問當問的,如主住在哪裏,主要我作甚麼,主教導我們禱告,主啊這比喻何意等。說當說的話,原則:榮耀神的話,造就人的話,叫人得益,有真理的話。

九.恆久與主同住的心志
  不要離開主,也不讓主離開,不離主,即不討厭主,不讓主離開,即不作一些使主離開的事,如以結西書8—11章,因為殿中有許多的偶像,罪惡,主不得不離開。

結論:
  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具備這些條件,好讓我們學好與主同住,並能長期與主同住。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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