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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的事

經文:來12:14-17

引言:
  靈性在忙碌疲倦中常會鬆懈,結果給魔鬼留地步。所以在忙碌,或應付大事前,我們仍然不要忘記追求。我們當追求甚麼?

一.追求與眾人和睦
  與眾人都平安無事。我們是否如此?是否與人有過不去的事或不饒恕的事?

二.追求聖潔
  追求聖潔,願意成聖,即願意分別為聖,即一切完全歸主用。

三.謹慎不失主恩(來12:15)
  失去主恩即忘記主恩,不覺得有主恩,認為一切都是應得的,應分的。

四.不容毒根生出
  毒根即攪亂人,叫人受沾染的事。可能是一種思想,一種言語,一種能影響人犯罪的事,由一人而影響叫人受苦。

五.不要為了世俗而出賣長子名分
  就是為世事而出賣屬靈的權柄,為了肉體情慾而放棄服事主。

六.不要有後悔莫及的事
  即不要犯下不能挽回的錯誤。我們是否如此?

結論:
  求主今日鑒察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自省,以後可以去應付重大的工作。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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