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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才幹受責任

經文:太25:14-30

引言:
  這是一個天國的比喻,這個比喻是論到每個蒙恩的人對天國的責任。

一.家主把家業交給僕人
 1.天國的事業是屬於主的,祂有絕對的權柄決定如何將家業交給僕人。
 2.僕人能夠管理這些家業,在國度中有工作的機會,是恩典來的。
 3.主人“叫僕人來”,表明在為主工作的事上是主選召的;是主選召我們,而不是我們選上主的工作(約15:16)。
 4.主將家業交給僕人的目的,就是要他們去經營,使家業增加,而非要他們享受或浪費或收存。

二.按才幹給他們銀子(太25:15)
 1.表明主人有眼光,知道各人的才幹如何。
 2.表明主人有各種不同的工作,給各個不同才幹的人去作。你有何才幹,祂就給你甚麼工作,使你在這工作上發揮你的才幹。
 3.表明主對各人的信任,所以將寶貴的銀子和工作交人去作。

三.忠心良善的工人(太25:16-17,19-23)
 1.他們不辜負主人的託付,按主人的本意去發展天國的事業,表明他們的良善忠心。
 2.他們殷勤地工作。拿到銀子就立刻去作買賣,不是懶惰的等待其他的機會。
 3.他們是一直工作到主人來的時候,自始至終忠心地工作。
 4.他們只想盡職,不想將來的報酬,只求忠心作工。
 5.他們得到主人的報賞:
  a.主人滿意的稱讚。賺五千與二千是一樣的稱讚,表明主人是看質,而非看量。
  b.我們的良善和忠心,主人是知道的;雖然工作果效不一樣,但人的看法和評論不一定準確,故不需在乎人的評價如何。
  c.享受主人的快樂。這是意外的報賞,僕人與主人同等的尊貴。
  d.加倍的責任,作更大的工作。

四.又惡又懶的僕人(太25:18,24-30)
 1.他違背主人的心意且論斷主人“是忍心的”。
 2.他浪費和埋沒主人的恩典和給他的機會。如果他不做,可以委託別人去做,也可以有所收穫。
 3.他不工作,而且找來很多藉口,不歸咎於自己,反指責別人。
 4.他沒有想到刑罰和審判,也不準備交賬,不向主人負責。
 5.其結果是永遠不能再做主的工作,也再不能得到主的恩典,只有在黑暗中咬牙切齒了。

結論:
  我們能夠工作是主的恩典,當檢討自己的忠心和良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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