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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重生

經文:約3:1-16

引言:
  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為何主耶穌說人必須重生?

一.重生的必須
 1.因為人有罪(羅3:23)。(舉例證明)。
 2.因為人必要死亡(羅6:23; 來9:27)。肉體的死,靈魂的死。
 3.因為人心地敗壞,不能有好的思想和意念,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6:5)。
 4.因為人不能行善。要行但行不出來。
 5.因為人不能見屬靈的事,就是在物質以外許多寶貴的事物。
 6.因為人不能進入天國,就是必須下地獄。

二.如何重生?
 1.要認識自己的罪,清楚知道自己是個罪人。
 2.要知道自己不能自救,沒有能力救自己。
 3.要相信主的救恩,替死,贖罪。
 4.要接受主的赦罪和新生命。
 5.要接受聖靈在心中作主,一切由聖靈管理,成為新人。

三.重生後的表現
 1.離開罪惡。
 2.恨惡罪惡。
 3.追求生命的長進。
 4.樂於為主作見證,叫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5.思慕天國,喜愛聚會。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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