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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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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

經文:路10:25-37

引言:
  人人都想得永生,所以到處求永生,但得不到門徑,常找錯路。不但得不到永生,反得永死。今日我們要從聖經的話和主耶穌的回答上知道如何可得永生。

一.必須認清自己的本相
  主耶穌講這個鄰舍的故事,是因為那律法師不知自己的本相。他以為自己很良善,但主講故事使他看出自己的本相。
 1.是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去的人。從聖城到罪城,從聖殿到罪家,從平安的居所到被咒詛之地。
 2.落在強盜手中。罪惡中,魔鬼手中;被罪和魔鬼玩弄,管轄。
 3.衣服被剝去了。習慣,行為,道德都已敗壞,再無善行可見人。
 4.已經半死了。你看他活着,但無生氣;你看他死了,但仍有氣息。世上許多半死的人,在生活行為和品格上都是如此。
 5.被丟棄了。犯罪的結局就是被丟棄。從人群被丟棄,成為廢人。

二.怎樣能得救?
 1.不是宗教能救人。利未和祭司不能救人。
 2.魔鬼,罪友,罪惡也不能救人。落在其手中只有受苦。
 3.世界也不能救人。
 4.自己的行為功德也不能救人,因為根本無善可陳。
 5.要聽神的道。律法(路10:26)即聖經上的真理。
 6.要知道自己對神的虧欠和所犯的罪。在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的標準下顯出自己的虧欠,承認自己向神向人所犯的罪。
 7.要認識獨一的救主。祂是:
  a. 滿有愛心—動了慈心。
  b. 滿有恩典和能力—祂有能力能救我們,也肯救我們。
  c. 滿有救恩。銀子—肯付出贖價,以生命為贖價。
  d. 肯犧牲。自己來服事人。主最謙卑,來服事人,叫罪人得安慰。
  e. 主還要再來,完全救贖我們的身體。
 8.要有行動。
  a. 要接受主的拯救。主上前來摸他。
  b. 要接受主的潔淨。洗傷,寶血潔淨罪惡。
  c. 要接受主的恩典,完全是白白賜給的。
  d. 接受主的生命為生命。

三.得永生後的表現
 1.離棄犯罪的生活。
 2.追求聖潔,親近主。
 3.不喜歡犯罪。
 4.凡事以主的旨意為首要,樂意遵行主旨。
 5.愛別人的靈魂。
 6.要代表主活在世上。主怎樣愛我們,我們也怎樣去愛人。

結論:
  你得到永生了嗎?如果還沒有,當及時去得永生!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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