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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分別為聖的道路的鑑戒

經文:創13:1-13; 19:12-38

引言:
  今日我們要看一個人,他的人生開始時很好,但結局卻非常悲慘。不但所得的都損失,更留下一頁污史。今日也有不少這樣人,故我們要思想以作鑑戒。

一.羅得的蒙恩
  他本是住在拜偶像的迦勒底。神看中亞伯拉罕的信心而呼召亞伯拉罕出來,羅得也跟着亞伯拉罕出來。他跟着亞伯拉罕所蒙的福:
 1.脫離拜偶像的生活。
 2.脫離迷信的風俗。
 3.脫離罪惡的審判。
 4.學習敬拜神,認識神。
 5.跟從好的伯父學習許多人生寶貴的功課。
 6.學習走蒙神帶領的道路,過信心的生活。
 7.有進迦南得基業的盼望。

二.他失敗的原因
 1.他不喜歡叔父屬靈的生活,故離開。
 2.他貪愛物質的世界過於靈交的世界(13:1-12),為了財物而與叔父分離。起初他的叔父給他一點,但當財物多起來的時候,他竟藉僕人之分爭與屬靈的叔父分離了。因財失義,毫不思想今日有這些財物,都是叔父牽成的。
 3.他喜愛罪中之樂,而與罪人同住罪惡之城(13:11-13)。今日許多人亦如此,貪罪中之樂,與罪人同行同住。
 4.他失去了對罪的感覺,所以效法他們的樣子。娶該城的女子為妻,置產業在其中,也不想離開該城。
 5.他貪戀城門口的高位(19:1)。城門口的高位是長老紳士之地位。結果他完全失去了見證,不但不能感動城中的罪人(彼後2:6-8),連自己的女婿也不聽從他(19:14)。
 6.他受警告管教還不悔改。他的財物被四王所擄去(14:),是神要教訓他世上的財物和地位一切均不可靠,應當看破一切,走屬靈的道路。但他被救回後,仍住在罪惡之城,正如彼得後書2:22所說狗吃所吐的。
 7.他不看美好的模範(14:21-24)。亞伯拉罕不要世間財物,羅得看到應當知道受教,但他不肯。

三.失敗的結局
 1.失去話語的威信(19:6-9)。無人再聽他的話。
 2.失去見證(19:14)。
 3.失去財物。
 4.失去地位。城被燒(19:24),高位沒有了。
 5.失去妻子(19:26)。
 6.失去倫常次序(19:30-38)。留下犯罪的後裔。
 7.失去靈魂。有人說他是僅僅得救。

四.我們當如何走分別為聖的道路?
 1.跟主要跟到底。
 2.隨時從聖經學習像基督的生活。
 3.專心倚靠主過於一切能變動的財物。
 4.保守自己的見證過於一切的享受。

結論:
  當及時過分別為聖的生活,離開一切的罪惡(賽52:11; 48:20; 林後6:17),保守自己走聖潔的道路,為主作見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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