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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講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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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告知耶穌

經文:可6:30; 太14:12

一.何時可告知耶穌
 1.在失去良師時(太14:12)。
 2.在受欺壓時(太14:12)。
 3.在不明白時(太14:12)。
 4.在絕望時。
 5.在工作有成就時(可6:30)。
 6.在得勝時(可6:30)。
 7.在心中滿有快樂時(可6:30)。

二.如何告訴耶穌
 1.如倚靠者來告訴主。
 2.如僕人對主人般的告知主。
 3.把一切“全然”稟告主。
 4.把一切“只”告訴主。
 5.不是來指示主或控告人,而是求主指示或求主憐憫。
 6.不是自己居功,而是將榮耀歸主。
 7.更要明白神的旨意和作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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