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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見證人—但以理

經文:但1章; 2:14-45; 4:19-27; 5:17-28; 6:10-23

引言:
  但以理是個年少時就被擄的人,有人說他被擄時只有十六歲。他是希西家的王親,但因國家的敗亡而成為一個亡國奴。然而,他仍然勇敢作見證。

一.他勇敢所作的見證
 1.在太監長面前作見證(1:8-13)。見證神的可靠。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的話(路4:4)。
 2.在君王面前作見證(3:25-26)。見證神是一切的主宰。祂向人啟示甚麼,人才能明白甚麼。
 3.在君王面前見證神的公義(4:19-27)。說明驕傲不義的必受神的刑罰,並勸王當如何走。5:25-28所記的也是一樣。
 4.在群臣前以忠直的生活,見證神的正直完全(6:4)。
 5.在獅子面前,見證神的權能。這些獅子表示那些陷害但以理的惡人。但神不許可,一根頭髮也不會掉下(6:16-24)。
 6.在撒但前見證神的得勝信實(9:2; 10:10-11)。

二.但以理如何作見證
 1.立志不讓俗物玷污自己(1:8)。
 2.凡事尋求神的旨意啟示(2:18)。
 3.高舉神,不奪神的榮耀(2:27-28)。
 4.在蒙寵後不驕傲,也不放鬆自己。
 5.忠心見證,不因體貼人情而避諱不說明神的旨意(4:19-27; 5:25-28; 6:4)。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細心謹慎,不留地步使人非議。
 6.經常禱告,無論在任何環境之下(6:10-11)。以敬拜神的事重於王命和自己的生命。
 7.勤讀聖經(9:2)。思想聖經並按神的應許禱告。
 8.愛神愛民。

三.但以理見證的果效
 1.外邦人認識神(2:47; 4:34-37; 6:25-28)。
 2.神的名大得榮耀。
 3.自己成為神所眷愛人(9:23; 10:19)。
 4.禱告蒙垂聽。

結論:
  當勇敢見證主。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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