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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作門徒的第一步

經文:太4:18-22

引言:
  這段經文是耶穌選召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約翰作門徒,這是二個家庭的兄弟。在約翰福音1:35-51耶穌已呼召彼得,安得烈,約翰,腓力,雅各,拿但業。可見這次是對四位門徒的第二次呼召。

一.主呼召門徒的原因
 1.天國近了(4:17)。就是神的權柄來到人間,祂要一般人信祂,作祂的國民,可以實行祂的旨意。
 2.因為審判的日子來到,如不悔改歸主,那麼審判是嚴重的。

二.對呼召門徒的應許(4:19)
 1.跟從主,可得人如魚。因為他們是漁夫,明白得魚的意思,就是要耐心去得人,並得有人得救的快樂。
 2.因主的同工,聽主的命令必得魚。例如聽主的話,到水深之處下網,就得了兩船的魚(路5:1-11);聽主的話向右邊下網(約21:5-6),就得了一百五十三條大魚。

三.門徒的回應(4:20,22)
 1.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立刻回應,接受主的呼召。
 2.是跟從主,走在主的後面。效法主如何靈修,遵行父旨,傳福音得人。

結論:
  這呼召門徒對我們的教訓:
 1.主的國度,工作,祂要人與祂同工,分享祂的恩典。這是祂造人後,要人與祂同工,管理神所造的萬有的原則一樣。
 2.主需要人,用人明白的言語去引導人信主;及早信主,免得審判來到。
 3.當效法主,如何準備遵行神的旨意去工作,去得人歸主,而有永恆的喜樂。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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