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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生活的三大陷阱

經文:太5:21-32

一.不可仇恨(5:20-26)
  這與第六誡不可殺人一樣。
 1.仇恨的原因:是受人欺負,不如意,勝不過人,遭挫折等而引起。
 2.仇恨的發展:由不滿別人而生反抗,如何去報仇打擊別人。
 3.後果,自己先受仇恨的折磨,惱恨,發怒,思想受困擾,最後行動,用各種方法去損害對方,使他受苦,而發洩心中的仇恨。
 4.解決辦法。
  a.不懷恨。
  b.不記恨在心中。
  c.饒恕他的無知。
  d.用愛心不計人的惡,設法與他為友。

二.不可淫亂(5:27-30)
  是指在合法的夫妻以外的不法性行為。
 1.原因。
  a.不尊重自己的身體,按神聖潔形像造的人,卻不尊重別人有神的形像。
  b.不學習控制自己的情感。
 2.如何防止:以清潔的心去看別人,看到人身上有神的形像(太5:8)。
 3.對自己一切行為要負責任。想到後果的可怕,就不去作。
  今日社會對性生活的混亂帶來自己墮落,害別人家庭生活混亂。這是罪大惡極的事。

三.不可離婚(太5:31-32; 申24:1; 太19:3-12)
 1.離婚的理由:見配偶有行不合理的事。
 2.耶穌的標準是創世記2:24,夫婦乃是一體,所以不可離婚。
 3.離婚的後果:男女會再婚,這是破壞一夫一妻的真理,同時帶來家庭的問題和淫亂,孩子受苦。結婚是二人共同學習接納對方,以後給子女作榜樣,可有敬虔的後代(瑪2:14-16)。

結論:
  仇恨,淫亂,離婚這三大陷阱,隨處都有,隨時都會有。所以切記得神是全在全知的,不可在神面前犯這大惡得罪神(創39:9)!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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