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悅納的工作
經文:約8:28-29; 14:15-21,23-24,31; 來10:5-10; 林後6:1-10
一.基督徒事奉的對象—是主耶穌
主自己立下好榜樣,祂是一心討父的喜悅(約8:28-29)。
二.必須好好讀經,並知道父神要自己作甚麼(來10:5-10)。
三.單討主的喜悅,因主的事在聖經中清楚說明。且永不改變,如:
1.得救。
2.聖潔。
3.謙卑服事人。
4.凡事作在主的身上,綿羊的比喻(太25:31-46)等。
結論:
隨時準備好向主交賬(林後6:1-10)。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