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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基督如何成為神所喜悅的兒子

經文:太3:13-17; 路3:21-22; 可1:10-17; 約12:27-32

引言:
  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成為祂喜悅的兒子,只要遵行神的旨意就可蒙祂悅納。可是在人類的歷史上,人類都失敗了,所以基督到世上來,在救贖人類之前,先遵行神旨,作神悅納的兒子,作人類的模範,叫人可以效法,成為神悅納的兒子。

一.立志遵照父的旨意行(來10:7,9)。就是立志作神所喜悅的兒子。

二.立志按聖經上神的旨意彰顯神的形像(約1:18)。祂本有神的形像(腓2:6),基督本有神的形像(林後4:4; 來1:3),神的形像是靈,無限的,至大的,是無窮的生命,聖潔,公義,智慧,慈愛,赦免,信實,全能,可靠,這是神造人時賜給人的,我們必須清楚神的形像,先記住後體驗神的形像,這樣就能彰顯神的形像。

三.時刻保守討神喜悅的心志,恆心謹守,特別在有成就,年老時,更要謹守這心志(提前4:16)。

四.完成神所定的旨意(約17:4; 13:3; 19:30)。不是百分之九十九,乃是百分之百才是真正完成。

結論:
  從基督完成父神的旨意,成為神所喜悅的兒子事上,可以知道是先有這心志,然後從聖經上去尋找神所喜悅的事,最後決心遵行到底。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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