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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我要看見

經文:可10:46-52

一.瞎子的痛苦與福分
 1.眼睛瞎了的痛苦:看不見一般人所能看見的,行動作事都不方便,事事要靠人幫助,仰人鼻息,我們肉眼明亮的人,真要感謝主。
 2.瞎眼的福分:可以減少看見罪惡的事,因為不方便行動,可以少去犯罪的地方。因看不見就多用耳朵聽,並用思想去想像使用神給人的第六感官。

二.瞎子的得醫治
 1.他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祂能幫助他看見,他對人的真實見證有信心。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2.他知道如何抓住眼前的機會去求耶穌醫治。
 3.他只求看見,不求財物,因為看見是自立,是根本的需要,他的明智知道事的先後。
 4.他雖看不見,但仍行走到耶穌那裏,這信心救了他的眼睛。這個神蹟主只用話語,不用別的東西,如泥或唾沬,因為主的話本身最有能力,所以當信主的話,而立刻去實行就得醫治。

思想:
  今日信徒的通病是,聽不正確的話就相信,而真理聽了不信,也不行。讓我們全心信靠主的話,立刻去實行,就必經驗主話語的大能。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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