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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耶穌的主權與權威

經文:約5:19-47

一.耶穌在神性方面的權威
 1.耶穌的神性:先在,在道成肉身前已存在。
  a.有天使的見證(路1:30-37)。
  b.有施洗約翰見證(約1:29-34)。
  c.耶穌自己的見證(約8:48-58)。
  d.教會歷史的見證(啟1:20—2:1)。
 2.耶穌在神性中的權威。
  a.創造萬有的權威(約1:3,10; 西1:15-17; 來1:3; 啟4:11等)。
  b.托住萬有管理萬有的權威(來1:3)。
  c.審判萬有的權威(約5:27-29)。
  d.赦免人類罪惡的權威(可2:1-10; 約8:11; 20:23)。

二.耶穌在人性方面的權威
 1.耶穌的人性。
  a.道成肉身(約1:14)。
  b.智慧與身量一起長大(路2:52)。
  c.祂凡事受試探(太4:1-12; 來2:18; 4:15)。
  d.有喜怒哀樂的人性(可3:5; 太11:17-30; 約6:32-65)。
 2.耶穌人性中的全權威。
  a.在祂講道中的權柄(可1:22)。
  b.在趕鬼上的權柄(可1:23-28)。
  c.在平靜風浪上的權柄(可4:35-41)。
  d.在醫病,叫死人復活的權柄(可1:29-34)等。
  e.在赦罪上的權柄(可2:1-12; 約8:1-11)。
  f.在叫人得永遠生命上的權柄(約3:15-16; 約1:12-13)。

結論:
  主的權威是良善公義的,用祂的智慧去運作,叫領受的人得溫馨,得建立,得無窮的好處。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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