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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用信心領受神的應許

經文:代上17:1-27

引言:
  人對人常有應許,且常給人希望,但不能兌現所應許的,所以叫人失望。希望,因所應許的多是人所要得的,失望,因應許的人本身不能實現所應許的。

一.神對大衛的應許
 1.因大衛在蒙恩時想念神的約櫃,就是敬拜神得神的同在(1節)。
 2.先知的回答,神的同在不變,可以照心意去行(2節)。
 3.神說明祂的同在是隨時的,一直的(4-14節),所以:
  a.祂不要人為祂建殿(4節)。
  b.神的同在不限於地方,時間(5節)。
  c.神未曾向人要地方居住,或建豪華的大廈(6節)。
  d.神是一切的主宰,主權在祂手中,選召人作君王,與人同在,除去仇敵,使人得大名(7-8節)。
  e.神安排人住在那裏,人不能為神安排住在那裏(9節)。
  f.神有主權使大衛比士師更有恩典,建立他的家室,堅定他的後裔(10-11節)。
  g.他的孩子為祂建殿(12節)。神決定誰建殿。
  h.神要待他如父子(13節)。國要永存(14節)。

二.大衛的回應(16-27節)
 1.自認不配得這麼大的應許(16節)。
 2.神的看顧太尊貴過於他所想像(17節)。
 3.神所加的尊榮,人不能述說(18節)。
 4.神是按自己的心意行事(19節)。
 5.神是獨一真神,無人可比(20節)。
 6.神對選民的特別恩典(21-22節),是在歷史上可證明的。
 7.求神堅定所應許的(23-24節)。
 8.按神的話語祈禱(25-27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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