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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以馬內利

經文:賽7:1-17

引言:
  以馬內利是由三個希伯來文合起來的Immanuel:IM—同在,MANU—我們,EL—神。

一.這段經文的背景
  以賽亞書1—6章,可知是烏西雅王去世(700-739BC,在位52年),約坦(750-731BC,在位16年),亞哈斯(743-715BC,在位38年)。以賽亞書6章是739BC,7章是731-715BC,這二章聖經相距約八至十五年之久,這三個王的事略可參考歷代志下26—28章。烏西雅是個好王,但到晚年卻要作祭司獻祭,而被神刑罰,長大痲瘋。約坦王卻是行神的道,但不入聖殿敬拜神,他大興土木建樓營塞,也打敗亞捫人。到了亞哈斯作王,他不行大衛所行的,卻鑄造巴力偶像,用火焚燒自己的兒女,這是猶大王最黑暗的時代,所以猶太人認為神不與他們同在,神離棄他們。

二.亞哈斯當時面對的苦難(7:1-9)
 1.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比加聯合來攻打猶大王(7:1-2)。
 2.神藉以賽亞及其子施亞雅述告知猶大王亞哈斯不必怕,因為以法蓮,即北方的國再過六十五年就要被亞述國所滅(721年),所以要信靠神才能立穩。

三.以馬內利的兆頭
  神向亞哈斯說可求一個預兆,亞哈斯不求,神就指示有一兆頭,就是童女生子,名以馬內利,這記號是孩子還未長大,亞蘭國和以法蓮(以色列)就會被亞述國所滅亡(7:10-17)。這事歷史上已應驗,而亞述來攻打這二國,是神自己的作為,這事在以賽亞書8:1-4應驗。

四.事件的教訓
  這整個事故是說明人無論處甚麼境況,無論是愛神遵行神的旨意,或不遵行神的旨意,犯罪作惡,拜偶像,不信神的時候,神的同在是不改變的。對信靠祂的人,神是他們的力量,可得安全,有驚無險;對不信的人是刑罰苦難,神使其他的國家來攻打,這就是神同在的一個證明。神可以使用任何人或國家作祂的工具。

五.對新約以馬內利的意義(太1:23)
  天使對約瑟的啟示,童女馬利亞生子(太1:18-25),這是祂自己作的事。全人類不論信或不信神,神的同在是一樣的。信的得永生,不信的,神的震怒常在他們身上(約3:16,36),所以信與不信,都不能遠離這位無所不在的神,就是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祂的全在應驗這件真理。

六.以馬內利對信徒的關係
 1.在任何環境中不必害怕孤單。或受何陷害,甚麼撒但魔鬼的力量也不怕。
 2.在任何情況中有倚靠。祂是全能永不改變的,永遠可靠的。
 3.在任何的情況中,自己的思想,生活要向祂負責。如此可過坦然無懼的人生。
 4.與神同在的信徒必須行神的旨意,如耶穌自己(來10:5-9),以諾(創5:20-24),挪亞(創6:; 7:),保羅(腓1:20)等。你我都可經驗以馬內利的真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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