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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從十誡看基督教與其他宗教

經文:出20:3-17

一.除我以外沒有別神
  獨一真神的自我啟示(出20:3)。其他宗教:佛—即覺悟,是無神,後來成為泛神,人人皆有佛性,即人人可成為神,所以有封神,很少人自稱為神。道教,是講“道”而不是講神明的,後來張道陵吸收民間宗教成為道教。

二.不可雕偶像和拜偶像(出20:4-6)
  人的地位比物高貴,是物的主人,拜偶像卻是自貶身分為物之奴才,道教後來偶像多如牛毛。
 1.偉人,英雄,如關公,鄭和等。
 2.祖先。
 3.拜自然界的景物,天神:日,月,星。地神,土地公,物神,大石,大樹等。
 4.佛道之神祇:釋迦牟尼,如來等,十八羅漢,神仙,八仙。小說中虛構的神如猴濟天,豬八戒等。
 5.行業的神,如醫生的華陀,教師的孔孟等。

三.不可妄稱神的名(出20:7)
  即對神要尊敬專一,如只有一父一母,不能隨便稱任何人為父母。其他宗教則亂稱呼。

四.守安息日(出20:8-11)
  安息與神相交,不是有事才找,無事則不理。與神相交,認識神,知祂的心意,自省,恢復體力,心力。其他宗教,有節期,但都是忙於外表的禮節,應酬,心靈忙亂,浪費錢財,勞民傷財,作不合理的浪費。

五.孝敬父母(出20:12)
  在生時盡孝,即順服體會,奉養,關心靈魂。如耶穌在路加福音2:50-52所作的。死後,繼續其好的志願,效法其德行。其他宗教,佛:出家不結婚,不生子,這與中國孝經相背,孝經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身體髮膚不敢毀傷。出家人苦害己身。道教,引鬼附身,乩童等,都是毀壞身體的不孝行為,道教的道士對死人亡魂的超渡,是去賄賂鬼神,生前作惡,死後用不法的手段,這就造成貪污,不按正路謀生的文化。

六.不可殺人(出20:13)
  也是主耶穌所說“不可恨人”(太5:22-26)。佛教雖說不可殺生,但在祭祀時卻大殺特殺,祭物有三果也有三牲,豬,雞,羊。道教,制法報仇,殺人不見血,用邪術殺人。

七.不可姦淫(出20:14)
  即守一夫一妻之道,這才是真正尊重人格,人的尊嚴,也是自愛自重,聖潔的品格。多妻多夫,或性生活的混亂,都是苦害自己,造成家庭糾紛。其他宗教,多誇獎多妻,以男人為社會中心。

八.不可偷盜(出20:15)
  即尊重人的所有權。不叫別人在物質上受虧損。其他宗教,常不談人的所有權,以發財為重要。

九.不可作假見證(出20:16)
  基督教是的就說是,最少要兩個人作見證,不為朋友之感情害人,不為幫助朋友就不講公正的話。其他宗教,講道義,為了維護自己的弟兄,幫派,而作假見證害人的常受鼓勵等。

十.不可貪戀別人的一切所有(出20:17)
  貪戀就會想法子去得,就會引起各種糾紛。基督教以神所賜的為滿足。其他宗教,很少講。佛教雖講不貪,但仍有許多貪名利,功德,利用別人的成就,財富。如借花獻佛,偷得嬏桃獻佛祖。

  從以上的比較,可知甚麼宗教是更好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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