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恩的女子
經文:路1:26-56
引言:
路加對耶穌降生的事比其他福音記載的更清楚,可能他是醫生,聖靈就使用他記述在生理上一件特殊的事:童女生子。
一.天使報信
1.事件的真實(1:26-27)。地名:加利利的拿撒勒。人名:大衛家的約瑟,童女馬利亞,在歷史上都可稽查的。
2.信息的內容。
a.主的同在(1:28)。
b.她在主前蒙恩(1:30)。
c.懷孕生子叫耶穌,救主(1:31)。
d.名字叫耶穌:至高者的兒子,是聖者,神的兒子(1:31-32,35)。
e.工作:坐大衛的寶座,雅各家的王,到永遠,國度沒有窮盡(1:32,33)。
f.事情的成就,聖靈的降臨,神的能力的蔭庇(1:35)。
g.事件的證明,以利沙伯年老懷孕,生施洗約翰(1:36)。
h.事情的成就,可能性,神的話信實可靠,在神沒有難成的,神自己成就(1:37)。
3.馬利亞的反應:
a.反復思想天使問安的話(1:29)。
b.按常理是不可能的,沒有結婚(1:34),不可能有這事,表明她精神清楚知道倫理,是貞潔有道德的人。
c.她的奉獻,我是主的使女(1:38),情願照主的話成就。
二.以利沙伯的證實(1:39-45)
1.馬利亞去以利沙伯的家看證據(1:39-40)。
2.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滿(1:41)。
3.以利沙伯的讚美,見證(1:42-45)。
a.有福的女子(1:42)。
b.有福的胎兒(1:42)。
c.是主的母親(1:43)。
d.胎兒的快樂(約翰)(1:44)。
e.是有信心的女子,主的話必應驗(1:45)。
三.馬利亞的讚美(1:46-56)
1.心尊主為大(1:46)。
2.以神為樂(1:47)。
3.是神的眷顧(1:48)。
4.是神自己成就大事(1:49)。
5.神永遠憐憫人(1:50)。
6.神的權能完成公義的事(1:51-53)。
7.神的信實成就祂的約(1:54-55)。
結論:
馬利亞再住三個月,得到完全的證實。她是完全貞潔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