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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但以理的信仰

經文:但2:17-24

引言:
  一個人的信仰如何,決定他一生的人生,生活,工作,為人。我們從其一生中的成就,就知道其信仰。

一.但以理的神論
  不談神的存在與否,乃以神的作為,表彰神的品格。
 1.神是智慧聰明的賞賜者(1:17; 2:20)。他知道神賜的智慧,比人的智慧勝過十倍。
 2.神是啟示的神(2:18,22)。神啟示異象,也解釋異象,故向神祈求將奧祕的事指明。
 3.神是天上的神(2:19)。指非物質的,超自然的,屬靈的。
 4.神是永遠的,永生的神(2:20)。從亙古到永遠,這是與短暫的君王,偶像作強烈的對比。
 5.神是有絕對主權的神,決定一切,改變一切,時候,日期,廢王立王(2:21),即是神是掌管歷史的神。明白這點可使我們遇到任何事時,安心交託神,王位,王權是神所賜給的(2:37),故不必為職位,或國王之更替而操心,此在但以理書第4至5章中證明。
 6.神是萬王之王,萬神之神(2:47)。
 7.神必能拯救我們的生命,神是生命的神(3:17-18)。

二.但以理書的基督論
 1.是神子,與人在苦難中(3:24-25)。
 2.是人子(7:13-14),是得權柄,榮耀,國度的。
 3.是受膏者,要重建聖城(9:24-27)。
 4.是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2:45),即永在的神。
 5.是身穿細麻衣的使者(10:1-18)。

三.但以理書的人論
 1.人是時間中的存在者,從少年到老年(1:4,21),約73年之久(607-534BC)。
 2.人是有階級,種族,文化,智愚不同之分(1:3-4)。
 3.人的智能有限,所以常靠鬼魔之力去解決自己不能作的事(1:20; 2:2; 4:7; 5:7)。
 4.人是活在神所指定的範圍,地位和權柄中(2:20-21,36-45)。
 5.人心惡毒常設計陷害比他良善的人(3:8; 6:4-9),人是充滿罪惡(8:23; 9:5,8,16)。
 6.惡人常是害人害己的。指控三文士的被火燒死(3:22),控告但以理的人被獅子咬死(6:24)。
 7.人有屬肉體的鬥爭(3:; 6:),也有屬靈之鬥爭(9:20; 10:10-21)。
 8.驕傲是野獸的本相(4:29-33),人是外強內弱的(5:1-6)。
 9.人要向神交賬的,即神要審判世人。神的天平稱出人的虧欠(5:5,18-28),人的責任對行為生活負責。但以理的認罪即表明其意思(9:)。

四.但以理書的末世論或世界觀
 1.世界的政權常有更替,誰不遵尊從神的旨意的,祂就用別的國來教訓(1:)。
 2.人可以混亂社會,造成各種罪惡。但最後的決定,仍在神的手中(2:21; 4:17,25,32; 5:21)。
 3.有撒但的權力在社會的背後干擾人的生活,用邪術或直接干擾(1:20; 2:20; 3:1-3; 5:15—6:; 7:; 10:13,20)。
 4.社會由惡人操權,各地的人要聯合起來對付神,敵擋神的運動處處有(8:24-25; 11:)。分裂的政權,一分為二,二分為十,金頭,銀胸,銅腰,鐵腿,半鐵半泥的腳,即國家的分裂,革命,只有基督能使之合一,所以將之粉碎(2:31-45)。基督建一永不敗壞的國度(2:44-45)。

結論:
  這些的神學理論,特別是世界觀,是許多人所不注意的。我們當有神的眼光來看世界,以神為中心,才不會被世界的變亂而心慌意亂。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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