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與宣教
經文:太28:16-20; 路24:44-49
一.宣教的命令
教會與信徒的存在,就是為宣教而存在,這是主的命令,所以不作宣教工作就是違背主的命令,就是罪。
二.宣教的內容
1.人有罪。
2.神有赦罪的救恩。
3.主耶穌的復活叫人稱義。賜人永生。
4.主是永活的主,永遠與人同在。
三.宣教的對象
整體來說是全人類,但分為:
1.同族,同文化,同宗教。
2.同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
3.異族,同文化,同宗教。
4.異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
四.宣教的程度
1.使萬民聽見福音。
a.在他們自己的言語和文化中聽見福音。
b.在第二種言語和文化中聽福音。
c.在其所在地以當地的言語聽福音。但主要的是使他們聽明白福音。
2.使聽者得赦罪和得生命的經驗。
a.使聽者與主耶穌在生命上發生直接的關係。
b.使耶穌的生命成為信徒的生命。
c.使信徒能運用耶穌的生命。
3.使信徒成為門徒(太28:16)。
a.效法耶穌的生活原則,為榮耀神而活(約17:1; 14:13; 13:31)。
b.效法耶穌工作的原則。按父的旨意而作。
c.效法耶穌的心志,要信徒在祂裏面合而為一(約17:21-26; 加3:28)。
五.宣教的參與
1.恩賜上的參與。我們的恩賜才幹為主而用。
2.思想上的參與。用思想去思想如何宣教救人。
3.時間上的參與。計畫每週每月用多少時間去宣教。
4.金錢上的參與。百分比上的奉獻,信心上的奉獻。
六.宣教的行動
1.宣教的禱告小組。
2.宣教的策畫小組。
3.宣教的人才小組。
4.宣教的行動小組。
5.宣教的經濟小組。
6.宣教的監督小組。
七.宣教的急迫
1.人類失落不知方向。
2.人心痛苦急待救恩。
3.人間罪惡已經滿盈。
4.人民生存轉眼即逝。
5.宣教機會一去不返。
八.我對宣教的心願
1.靠主恩每天要為宣教事工禱告。
2.靠主恩一年要向一人傳講主的救恩。
3.靠主恩一年要帶領一人經驗救恩。
4.靠主恩一年要訓練一人作門徒。
5.靠主恩自今年起要奉獻百分之一為宣教基金。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