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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聖經對家庭的真理

經文:創1:26-31; 2:18-25; 弗5:22-33

引言:
  我們都是有家的人,或是有自己的小家庭,或是屬於某家庭的一分子。由於傳統及社會的影響,我們習慣上不大注意家的真理,希望現在同來思想。

一.家的開始
 1.是本於神的旨意(創1:26-27)。是由一人而二人,而建立家庭(瑪2:15)。
 2.是神與人共同發展的。神給人生殖能力和權柄,人要按神所賜的生殖力和權柄去發揮。
 3.人類第一次發揮生殖力是神人的合作(創2:18-25),第二次是人在神所安排的原則下合作(創4:17)。

二.家的目的—發展的方向
 1.在靈命上發展達到神的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 創1:27)。神的形像即真理與聖潔。神的名為“我是”(出3:14)。神是聖潔的(利11:44-45; 來12:14等)。
 2.在生活上體驗神的應許(神的真實):能生養,能工作,能管理萬物,能生活,能享受。即運用神所賦予的本能,去體會神的實在可靠。
 3.在人際上(即家庭種族之間)傳遞神的真理與豐富。夫婦即能傳遞神人合一相助,相愛的真理。

三.家的綱紀—如何維持家庭的發展
 1.以神為頭(林前11:3,11-12)。神為基督的頭,基督為男人的頭,男人為女人的頭。所以家雖以男人為頭,但男人以基督為頭,基督以神為頭。這次序使家有次序,有系統。
 2.以愛為緯(弗5:22-25)。丈夫捨己為妻子,是本於愛;妻子順服丈夫也是本於愛。以愛建立夫婦的關係,建立家庭的生活,建立人際的關係。
 3.以聖潔為律(弗5:26-28)。夫婦的關係,人際的關係,都以聖潔為準則。聖潔是:
  a. 分別歸神。
  b. 是蒙神的悅納,即稱義。
  c. 是坦然無懼,沒有懼怕的,是公開的。

四.家的建立
 1.體驗合一的真理(創2:23)。骨肉即合一,不能分離。是心靈生命上的生活,而非物質的生活。
 2.學習主權的運用(創2:24)。此為訓練理性與智慧,作最佳的判斷,並享受智慧的判斷。
 3.負起道德的責任(創2:16-17)。負道德的責任,是叫人在理智上和行動上成熟的途徑。

討論:
 1.今日提倡節育,是否與神賦予人生殖的權柄能力有衝突?
 2.提倡女權運動,即男人所作的,女人也可以作,是否抵觸神造人的次序?女人可以在凡事上,工作上,角色上與男人完全相同嗎?
 3.如何分辨今日的家庭理論是否合神真理?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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