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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雅各所事奉的上帝

經文:創28:10-22

引言:
  本故事的背景。雅各逃難,為事奉而受逼迫,得長子是為了事奉,神揀選人除蒙恩得救外,就是要人事奉祂。事奉神是祂的旨意,但為了事奉而遇到逼迫,所以神向之顯現,啟示自己。

一.神是怎樣啟示自己?
 1.祂是充滿萬有的(創28:12)。充滿地上和天上,祂是靈,不受任何空間的限制,所以能上去下來很自然。
 2.祂是永活的(創28:13)。祖父,父親的神,也是他的神,人會過去,但神永活不會過去。
 3.祂是萬有的主宰(創28:13)。萬有屬祂,所以祂有權將地賜給人和他的後裔。表示主權永在祂手中。祂本着主權和恩典將產業賜給那要事奉的人,要工作的人,人如不工作,不事奉而搶產業,那是搶神的主權,神必自己對付他。
 4.神是生命的主宰(創28:14)。即是要有生命的人將生命傳開,要人事奉萬人,全面事奉,後裔像沙,不但表示生命豐盛,能夠繁殖眾多,也表示只有生命才能叫人別人得生命,藉着事奉將生命傳給別人,這是往普天下傳福音的原則。
 5.神是全在的神(創28:15)。神是全在,所以必保佑他不受地方限制。所以我們可以在全地事奉祂,在逃難孤單一人時,也可以事奉祂,在哪裏事奉,那裏就是聖地。
 6.神是守約的神(創28:15)。神所說的是真理,永遠可信的,故我們按祂的話來事奉,是永遠對的,可靠的。

二.雅各對神的態度
 1.對神的認識(創28:16)。以前只有知識,現在第一次經驗了神。以前的知識現在活用了,我們要從知識中經驗神,才能知道神是活的,是無所不在的。
 2.神同在的地方就是聖地(創28:17),就可以事奉神。事奉神應不受地方的限制,人可以搶去地方,房子,但不能搶去神的同在,故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敬拜神。
 3.雅各立刻化知識為行動(創28:18-19)。他從經驗中對神認識的知識化為行動,就在那裏敬拜事奉,他事奉神的心預備好了,故可以隨地事奉神,照他所有的,所能的事奉。這是事奉神的基本原則。
 4.雅各的歸屬感,許願(創28:20-22),表明他的一切都屬主。十分之一是表明主權的歸屬,神是他的神,即他有了歸屬。世上的父母,家,不是我們真正永遠的歸屬,只有永生的神是我們永遠的歸屬,故當事奉祂,也引導人事奉祂。物質的奉獻是表明我們屬誰,財物的主權屬神,如神不是我們的歸屬,我們就永無歸屬感。

結論:
  讓我們選上事奉的道路,知道如何事奉神,事奉神就是表明我們屬於神。你今日屬誰?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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