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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漫談神學教育

經文:約1:1-4

一.神學教育的目的
 1.明白神的啟示—聖經論。
 2.明白神自己—神論,基督論,聖靈論。
 3.明白神與人的關係—救贖論。
 4.明白人自己—人論。
 5.明白人與神的關係—工作與見證,教會論。
  這一切的啟示都已在聖經裏,並藉真理的聖靈向我們啟示和教導。這在舊約和新約中同樣可見到這個神學教育的目的。

二.聖經中的例子
 1.例如在創造和救贖中,神必啟示祂是怎樣的,而不是人想神是怎樣的,人所想的神是怎樣的那是主觀的,片面的,這就產生各不同的神論,從神所啟示的自己,才是真的神自己,所以要明白神自己,必須從神的啟示中去認識祂。
 2.在創世記3章和十架的救贖論中,顯明神與人的關係,在創造中人是在神的外面認識祂,與神的關係:神是創造者人是受造者。但在救贖中,人就在基督裏,神裏認識神,神與人的關係不是二個不同的個體,乃是一個,所以在約翰福音17章的合一論裏,以及頭與身體的比喻,夫婦的比喻等,都是這個意義(加3:28; 林前12:12)。
 3.人是怎樣的,人有靈魂體,有物質的,有靈性的。有今生有來生,人是軟弱會失敗,但也但也會復興,人不能自救,但能被救等等人論。
 4.人對神的關係,是屬神的要事奉神的,要見證神的,這關係就是藉教會的生活來表達,教會的生活見證,就是要一些受過神學訓練的人材,去傳遞,這就是在舊約中神選召人為先知,在新約中神選召人為門徒的目的。

三.神學教育的方法
  在聖經中神給我們看見許多訓練的方法,或神學教育的方法。在此只提出幾樣:
 1.身教。祂自己來到所選召的先知或門徒中間,來住在他們中間與他們談話,生活給他們看。在生活中把道,真理啟示出來,例如在創3章,6章,12章,以及對摩西的選召(出3:);在新約耶穌的神學教育方法也是如此,與門徒同住(約1:39; 3:14等)。身教就是把抽象的真理具體化出來,使人可以看得見,摸得到(約壹1:1),今日的失敗就是重知識而無身教,身教的本身是要犧牲行真理,許多不肯犧牲,不行真理的故只有言教了。
 2.行教。即行出原則來給他們看,使他們看得見一行事的原則,以後可以用原則去應付萬事,去行出真理來。舊約神行神蹟,新約耶穌行神蹟,都是這個方法,如洪水方舟,神啟示祂行事的原則,祂是聖潔的要刑罰罪,祂是慈愛的,在刑罰前給人機會悔改得救。這是行的原則,又如引導以色列民出埃及,表明祂對所選召的人必保守和供應,被召的要信靠,仰望。這是行的原則。新約中耶穌所行的事也是這樣的啟示了原則,如醫生來瞎眼的(約9:),是啟示在行事上要榮耀神等。
 3.人格教育。人格是生命的表現,有何生命就有何性格,但人格是根據生命的本質而發展的。耶穌所以叫人第一要重生,即給人先有了可以發展一個良好品格的生命,以後加以陶造,訓練,如耶穌傳道先叫人得生命(太4:16),才教導人怎樣去發展(太5:—7:)。這生命給人有良好的品格,有了這品格才去工作(太8:)。今日神學教育只有知識而沒有品格,也不注重品格,這是失敗的神學,所以有牧師,傳道人犯姦淫,貪污等的罪。讓我們注意人格教育。
 4.平衡教育。在聖經中我們可以看見,神對人的教育有四方面的平衡:即生命,知識,生活,工作。
  a.有生命,但要不斷的長大,到成熟的生命。如基督(弗4:13; 約10:10)。
  b.有知識,對神的知識,對人的知識,日常生活知識等,對神,人的知識可從聖經得到,對人與日常生活的知識,人可以自己去尋找,那就是科學,社會,經濟學等。
  c.有生活,這生活即將真理,所知道的聖經真理活出來,使生活真理化,活給人看。今日世人不信我們的道,就是我們不能生活給人看。如我們說我們信神是活的,但如何能證明神是活的,我們的生活可作見證,我們說神是聖潔的,我們的生活必須聖潔,就能給人看見聖潔是甚麼,今日神學家,神學生等如不能生活真理,那信徒或外人更不能了。
  d.有工作,作永恆的工作,國度的工作,作合神旨的工作,對工作有熟練的技巧,這就實用神學的課程問題。
 5.因人施教。因各人的才幹不同。

結論:
  從聖經中所得的神學教育的目的和方法,是適用於任何一個時代的神學教育,雖然社會走上物質建設社會路線,但我們深信這些原則仍然可用,並且這些原則要領導人走上合神心意的社會生活,為神作見證的生活。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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