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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主如何受苦

經文:賽53:7-9

引言:
  我們常知自己受苦,也聽人說主受苦,但主是怎樣受苦?我們在受苦時常發不少怨言,且以為自己是最受苦的人,但看主耶穌如何受苦,我們可從中得到一些幫助。

一.默然受苦(賽53:7)
  主受害時一言不發(可14:61),彼得也見證祂受害不說威脅的話(彼前2:23),我們的主除了為真理辯護過,從不為自己辯護,為何祂能這樣:
 1.祂知道這是出於神(詩39:9)。
 2.祂知道出聲對事無益,反而對真理不能顯明。所以不揚聲,只等公理顯明(太12:18-20)。
 3.祂只求父的公義伸冤,所以不出聲(詩37:5-9)。
 4.祂乃多想事情的結局,故不出聲(詩73:15-17)。
  主這樣的無聲受苦,讓我們學習吧!

二.權柄被奪去或剪除(賽53:8)
 1.主在受苦受審判時,自衛權被奪去。所以祂不自衛。
 2.祂的辯護權也被奪去,所以辯護時無故被兵丁打(可14:62-65; 約18:20-23)。
 3.祂的生命權被奪去。無罪的,不該死的,卻死了。
  為何主這樣將所有權被奪去?
 1.祂知道這是父的旨意要祂這樣,所以祂說我父所賜給我的杯(約18:11),我豈可不喝呢?
 2.祂知道只有這樣放棄權柄,才能叫人得生命得救贖,如祂所說好牧人為羊捨命。叫人得生命(約10:10-11; 太16:25-28)。
 3.祂放棄為神子的權柄,才能叫人得權柄作神的兒子(約1:12)。我們肯否也為別人而放棄權柄?如是甘心放棄的話,別人要得福,而自己也要再得回(約10:18)。

三.與惡人同等與財主同埋(賽53:9)
  誰要與惡人同等,同坐,同行呢?潔身自愛的人都不肯,但世上實在無一完全無罪的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但耶穌如何?
 1.祂凡事與人一樣(來2:17; 4:15)。
 2.祂與罪人為友,同坐同吃飯(路15:1)。
 3.祂常為悔改的罪人辯護,如女人,撒該(約8:; 路7:36-50; 19:6-10)。
 4.祂與罪人一樣的被審判,被釘,為使罪人有機會得救,如主不釘十架,那十架上的一強盜也沒有機會得救。
  與財主同葬對主實在不是件榮耀的事,因主在世時常與財主來往,如尼哥底母,撒該,馬太等,人未免會說,主是財主的工具,為資本家說話,愛享受,才與財主來往。其實不是,我們的主是為了他們的靈魂,要幫助他們的靈性。許多財主是被遠離的,是看不見自己的罪,但主與之同在要救他們,祂凡事與人一樣只是沒有犯罪,祂是這樣不怕人的誤會。

結論:
  主是何等的尊榮寶貴,可愛。讓我們效法祂的受苦,並能在我們受苦的事達到受苦的真正目的,是為祂,為別人,而不是單是受苦叫自己得益而已。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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