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金燈臺主頁 | 期刊 | 書籍 | 聖經 |
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人子有赦罪的權柄

經文:太9:1-8

引言:
  本事。這是耶穌在講道時所發生的事,在這事發生時,耶穌沒有去研究這是甚麼事,或責備不當打擾祂的講道,祂乃看清事情的重點和緊要,立刻宣佈說,你的罪赦了,這一宣告表現了一些極重要的真理。

一.犯罪的事實
 1.人犯罪是一件事實,且是很嚴重的事實。所以緊迫需要赦免。
 2.人犯罪是件重擔,但得不到赦免,那是更重的重擔。這重擔叫人永遠受苦,所以急須要得到赦免。
 3.人犯罪不但是關係自己,也連累到別人,叫別人受苦,所以犯罪絕不是個別的事,乃是整個社會的事,牽一髮而動全身。
 4.人犯罪是得罪神的事,因為違反神的旨意,神造人不是要人犯罪,乃是要人作聖潔的人。人犯罪敗壞神的計畫,神要人表彰祂的榮耀,人犯罪也敗壞了神的榮美,叫人看不到神的榮美。
 5.人犯罪還有永遠的後果,犯罪是在意識中的事,所以記憶中永遠留下痕跡。這痕跡叫人回憶時感到內疚,痛苦,有時叫人如火燒,如蟲咬一樣,最有效可以解決的方法就是赦罪,不計算這罪。

二.赦罪的權柄
  誰有權赦罪?人人都想爭取赦罪權,因為有權赦免人的罪是最得人心的。是人最敬愛的,但事實要赦人的罪,必須有下列條件:
 1.他自己必須無罪。無罪的人,才有權赦人的罪。
 2.他必須擔當別人的罪,否則他的赦罪是不負責的,他自己擔當別人的罪,表明他的赦罪是自己負責的,而不是隨便赦罪的。
 3.祂的赦罪必須有合法的或法律上的承認,否則是不合法。
  這三條件耶穌都有了:
 1.祂是無罪的。
 2.祂擔當別人的罪。
 3.祂的赦罪是父神所許可的。
  因此真正赦罪的權柄只有耶穌才有,且耶穌的赦罪是永遠的,一次赦免永遠赦免。為此只有祂能赦免人的罪。

結論:
  你得到了赦罪的救恩嗎?主耶穌有這權柄,祂要赦免人,現在也要赦免人,只要你肯信就可得着。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 下載 PDF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