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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總要作神的僕人

經文:彼前2:13-17

引言:
  信徒或傳道人不但有屬靈的生活,也有世上的生活,許多時候我們有屬靈的生活但忘了也有屬世的生活,所以以屬靈的姿態到世界去生活,結果世人看不入眼,不是譏笑,就是說我們信徒是怪人,是幼稚,是不可來往的,聖經是完整的,所以也教導我們當如何在世人中生活。

一.為主的緣故順服人的一切制度
  指法令,條例,或宗教的儀式,但有一原則就是善的法令,條例。
 1.這裏給我們看到必須學習認識人的一切制度,並分別那善惡,然後擇善而從,見惡而棄之。
 2.有時我們覺得人的制度很難守,與我們的習慣,性格不適宜,但若要學習克服,為主的緣故而順服,為主作見證而遵守。
 3.表明我們是奉公守法的國民,而不是違法的叛民,這也是為主作見證。

二.不可放縱自由或隱藏邪惡(彼前2:16)
  信徒是自由的,在基督的真理中自由,但不可放縱自由遮蓋惡毒,原意為惡的陰謀,邪惡的存心,或惡意。
 1.承認我們為主的僕人,但仍自由,而並非受轄制,受束縛,如奴僕婢女。
 2.不要用自由權去袒護惡意,助人犯罪,這就是叫我們要看見別人的意念是甚麼,不要一味愛人,順服,而沒有察出人的意念。
 3.要作神的僕人,即善的僕人,而不能作惡的僕人,當我們看見人有有惡念時,要盡為神僕人的職分去糾正他。

三.尊敬眾人(彼前2:17)
  有四方面:眾人,弟兄,神,君王。
 1.一視同仁,尊敬神,主內弟兄,但也要尊重平民與君王。
 2.給他一點尊榮,在別人前多說人的一些好話,長處。
 3.給他一些價值,打招呼,看得起人。
 4.恆久尊敬人,切忌熟而無禮,對人如此,但對人的要求可隨便點,不要斤斤計較人的無禮,這是為神的緣故,成為神的僕人。

結論:
  求主使我們無論在何地方,在何環境中為神的僕人!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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