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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獨一赦罪的救主

經文:太1:21

引言:
  信耶穌要知道為甚麼信耶穌,這樣才不是迷信,乃是知後確實相信。今天先與各位談主耶穌解決我們人類不能解決的罪的問題。

一.人有罪
 1.心中不安,證有罪。亞當犯罪的情形。
 2.要遮蓋自己的行為意念,常不誠實。
 3.害怕審判或公義正義的人,對人行善自己心中不快樂,如該隱對亞伯。
 4.有內疚,良心責備。
 5.失去教導的權威,有時教導人,但心中沒有力量,如大衛不能教導孩子。

二.人在罪裏
 1.人在罪的勢力範圍裏,不能不犯罪,立志不犯,但結果去犯了,人不能勝罪。
 2.人在罪的同在裏,所以常有害怕,不平安,良心的責備,不喜悅人行善。
 3.人在罪的刑罰裏,所以有心靈上的重擔,痛苦,精神上的煩惱,懼怕,怕人知其罪。
 4.人在罪的捆綁裏,所以不自由,如欺騙的捆綁,嫉妒的捆綁,自卑感的捆綁等。不能得勝。

三.人為的救法
 1.行善補過。
 2.忘記,把罪壓下。
 3.減輕罪的嚴重,將罪輕化。
 4.以獻祭來贖罪,這就是各宗教獻祭贖罪的原因。

四.神的救法—差耶穌來救人
 1.將人的罪歸在祂身上(賽53:6),信的人可脫罪的權勢。
 2.背負人的罪,即擔當人的罪,信的不受罪刑(羅8:1)。
 3.流血潔淨遮蓋除掉人的罪,潔淨人的良心,除去罪的同在(來9:14; 約1:29)。
 4.叫人在真理中得自由,能不犯罪,能勝罪(約壹3:9)。

五.為何耶穌能救人的罪?
 1.因祂是神。
 2.因祂是全能的。
 3.因祂是全在的。
 4.因祂是慈愛的,凡到祂面前的,祂都肯赦免拯救。

結論:
  當快來信主,罪得赦免,才能有真的平安。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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