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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青年人的煩惱

經文:林前7:25-35; 創3:16; 士16:16; 來13:4

引言:
  婚姻問題是個最要緊,但卻是令人煩惱的問題。許多人在婚姻上失敗,遭到一生的痛苦。

一.對婚姻的基本態度
 1.要尊重。
  a.即看為有價值,是個要付代價的事,要準備代價,也要肯付代價。
  b.是要謹慎小心,不要一見鍾情,匆促從事。
  c.要寶貴他,即愛惜他,不要隨便改變婚姻,如開玩笑,如廢物。
 2.明先後。
  a.不以婚姻為第一大事;乃應先建立事業,立業後立家。
  b.不以己意,人意定婚事;乃應讓神來定婚事,如亞當。
  c.不為放縱情慾結婚;乃為遵行主旨,先求神國和神義,後結婚。為福音結婚,或不結婚。
  d.為後代,非為自己。

二.婚姻的基本條件
 1.在生理與心理方面是否成熟。這就是不當早婚,早婚多易變,且不成熟的,後代也是不成熟的。
 2.在道德上是否健全。雙方在道德上是否有健全的觀念,許多人在道德上不健全在婚姻的生活上常有不道德的事發生。
 3.經濟上能否獨立。不能養自己,哪會養家庭。不要向父母騙錢買禮物送女朋友,不要靠妻子吃飯,不要靠父母養妻子。
 4.健康是否正常。如不健康,生理上有缺陷,就不當結婚,否則會傳給後代。

三.誰是你的對象
 1.要禱告求主的指示(箴3:5-6)。
 2.要相同的信仰。
 3.要明白家庭背景是否相稱。否則會產生歧視,自卑感,影響心理的不安感,結果造成許多家庭的不安。
 4.教育要相等。否則思想不一致,在彼此的幫助上也會有不少的困難。
 5.有志氣,有進取心,事業心的人,不要嫁給一個無志氣的人。
 6.肯接受糾正,不固執。
 7.無壞習慣。
 8.經濟能否獨立。
 9.先婚,後戀愛。

四.如何決定婚姻
 1.禱告清楚神旨。
 2.請教父母長輩。
 3.聖靈在雙方心中的感動,非單方面,不隨便更改的。
 4.不匆促決定,或意氣用事而決定。
 5.婚禮一定要公開在禮拜堂,不可旅行結婚。
 6.婚禮不要太鋪張。

五.婚後的生活
 1.在靈性上互助,同禱告,禮拜,奉獻等。
 2.在愛中彼此饒恕,不斤斤計較。
 3.不要在別人前講對方的不好,即使有不對,要當面客氣糾正,不要給撒但留地步。
 4.力助對方成功,不可破壞。
 5.不可離婚,除非淫亂。也不可在離婚後立刻結婚。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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