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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與快樂的人同樂

經文:路15:25-32; 羅12:15

引言:
  世上有不少浪子,但也有不少浪子的哥哥。在這比喻中,兩個兒子的罪是一樣的深重,且後來長子比浪子更令父親傷心,因為他不能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容易,但與喜樂的人同樂很難。

一.為何很難與人同樂
  從浪子的哥哥身上我們可以看到:
 1.自私的心在作怪,不歡喜別人得福復興。如果這次父親設宴作樂是為他,那他就快樂了。現在是為別人,當然心中不樂。
 2.貪財的心在作怪(路15:30)。他怕弟弟回來財物又給他分去了,又少了。他認為家中的牛犢等都是他的,但現在少了一隻牛犢。這次宴樂損害到他的財利,所以他不能同樂。
 3.常記念人的惡行,沒有饒恕的心(路15:30)。他指責弟弟的罪:
  a. 道德生活的不好,與娼妓一起。
  b. 才能不好,不會理財,吞盡了一切財物。
  在他眼中,弟弟就是這樣的敗壞,但他不知道弟弟已悔改了。
 4.他的自尊心受損害。這次父親歡迎弟弟回來,沒有先徵求他的意見。如果徵求他的意見,給他出主意,那就快樂了。許多時候我們不能與人同樂,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出主意的機會。

二.不與人同樂的情形
 1.生氣(路15:28)。大家喜樂,他生氣,生氣就失了快樂。大家越喜樂,他越不快樂。
 2.不肯進去(路15:28)。失去享受,自己孤單,無分於弟弟的快樂。
 3.原形畢露(路15:29-30)。
  a.自以為是。他以為服事多年,對父親功勞大,父親多年來沒有他的服事是不行。豈不知服事父親是他作為兒子的本分。
  b.自以為義。他表示自己從來沒有違背父命,但他這次生氣不肯進去就是違背父命,其他的恐怕不知多少次。他是沒有看見自己的短處的假義人。
  c.沒有羊羔。指責父親的虧欠,他與父親是斤斤計較。他只看見父親所沒有給他的,卻沒有看見所給他的。給他生命,養活到大。給他田地,工作,家業。他是個忘恩的人。
  d. 沒有作為兒子的喜樂(路15:29)。何必與朋友才喜樂,不與父親同在為喜樂。他單要求與朋友的喜樂,而沒有要求與父親的喜樂。他自降身分,作雇工不作兒子。
  e. 沒有容量。心懷狹窄,容不下弟弟,也容不下父親。本來很好,但在這次與人同樂的考試上完全失敗了。你我是否如此?

三.如何幫助這種人
  父親給我們的啟示:
 1.父親出來勸他(路15:29)。父親對他的饒恕,不計較他的無知。“勸他”,這是何等的美德。今日教會正需要這樣人,體恤父親的心去勸勉他。
 2.父親的都是他的(路15:31)。父親表示他已有了一切父親所有的,所以不必計較物質上分給弟兄。
 3.父親說明重新得回兒子的喜樂是無比的,所以應當以得兒子的喜樂勝過得物質的喜樂。

結論:
  我們的喜樂建立在甚麼基礎上?得物質,財富,或是得天父,得回失去的弟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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