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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路得的選擇

經文:得1:6-22

一.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本能
 1.小孩子,男女老少都有,且中西古今都有。
 2.人的本能是選擇好的。
 3.人都會選自己所喜歡的。

二.選擇的重要
 1.會決定前途,如羅得(創13:10-13)。
 2.會決定生死,如羅波安(王上12:1-19)。
 3.會影響全人類,如亞當犯罪(羅5:12)。
  “選擇”是神給人一個極大的自由權。人必須善用它。選得好,可以造福一生;選得不好,可以敗壞一生。特別是人在揀選永遠的事上。今來看路得如何揀選。

三.路得如何選擇?
 1.對道路的選擇(得1:16)。願與拿俄米同行,回到猶大的伯利恆,即回到讚美之地(猶大),糧食之家(伯利恆)。不像俄珥巴選擇回到摩押地。
 2.對於住家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住,雖然她是個寡婦。俄珥巴選摩押的娘家。
 3.對於國度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國度,雖然她是摩押女子。俄珥巴選咒詛的國。
 4.對於信仰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上帝,雖然她本有自己的偶像。俄珥巴選擇偶像迷信的宗教。
 5.對於歸宿的選擇。願與拿俄米同死同埋葬,即永不分開。
  拿俄米代表靈命長進的信徒。今日我們對以上幾件事的揀選如何?從人的眼光看,路得跟從一個老寡婦去素不認識的國家是愚昧的,但我們看她的結局如何呢?

四.路得選擇的結果
 1.她得到生命之糧(得2:14)。
 2.她得到安身之處(得3:1,13; 2:23)。
 3.她得進到猶大王族的支派,與波阿斯結婚(得4:11,13)。
 4.她得神的賜福,耶和華使她懷孕生子(得2:12-13)。
 5.她的名列在基督的家譜中(太1:5)。

結論:
  我們今天在道路,住家,國度,宗教,歸宿上,作怎樣的選擇?願我們選那永遠上好的。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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