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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受洗的意義

經文:羅6:1-14; 林前10:1-13

一.受洗的意義
 1.相信基督的真道。
 2.接受基督的真道。
 3.承認基督的真道。

二.受洗的預表(羅6:1-11)
 1.叫恩典顯多(6:1)。
 2.在罪上死(6:2)。
 3.歸入基督(6:3)。
 4.有新生的樣式(6:4)。
 5.與基督的形狀聯合(6:5)。
 6.與主同釘十架(6:6)。
 7.脫離了罪(權勢)(6:7)。
 8.與主同死同活(6:8)。
 9.不再作死的奴僕(6:9)。
 10.作活神的兒子(6:10-11)。

三.受洗者應有的心志(羅6:12-14)
  消極方面:
 1.不容罪作王。
 2.不順從私慾。
 3.不作不義的器皿。
 4.不活在律法之下。
  積極方面:
 1.讓義者耶穌作王。
 2.順從聖靈。
 3.作義的器皿。
 4.活在恩典之下。

結論:
  不但在肉體上受洗,更要在心靈上,生命上受洗。以色列民失敗,因為只有肉體上受摩西的洗。我們今當在心靈上受洗,歸入耶穌裏,永不再犯罪!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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