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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你要我為你作甚麼?

經文:路18:35-43

引言:
  敘述這件事。

一.瞎子的痛苦
 1.對真理事物不能窺其全貌,只能盲人摸象。
 2.坐在路旁,無家可歸。
 3.向人討飯,不能自食其力。
 4.對事只能問人,自己無識別之力。
 5.遭人責備,只求可憐。

二.主耶穌如何對待這瞎子
 1.聽他的呼求。
 2.接受他的呼求。
 3.停住腳步,收留他。
 4.請他到跟前來。
 5.問他需要甚麼。

三.他需要甚麼—看見
 1.看見救主。
 2.看見了神—慈愛,公義,救恩。他歸榮耀與神。
 3.看見真理。
 4.看見了人—真像非影子。
 5.看見自己—卑微可憐。

四.他怎樣得看見?
 1.信。
 2.接受。
 3.跟隨。
 4.見證。
 5.引人歸主。

作者:黃彼得牧師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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