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第六段 勸勉(12—15章)

  羅馬書從十二章開始,所論多關乎信徒生活方面的真理。在保羅所寫書信中,幾乎都有這種習慣,先講信仰方面真理,然後才講生活問題。所有關乎信仰方面真理,都是“神學”“教義”類,和比較艱深難明的要道,而生活方面的道理卻比較容易接受。按我們看來,似乎應當先講比較淺易的生活道理,然後才講信仰根基方面的神學道理;但使徒保羅的看法和我們正相反;因為教義方面的真理,是信仰生活的基礎,信仰若沒有穩固的基礎,靈性生活必然像房屋建在沙土上。沒有正確而堅定的信仰的人生觀,難免不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弗4:14)。

壹 靈命生活的四方面(12章)

讀經提示

  1. 基督徒為甚麼要奉獻?要怎麼奉獻?奉獻與事奉有甚麼關係?
  2. 按這第1、2節來說,基督徒要怎樣明白神的旨意?舉例說明怎樣是按信心大小看自己“合乎中道”。
  3. 本章5至8節所列舉的屬靈恩賜與職責共有幾項?9至13節共有幾項屬靈品德?恩賜、職責與品德在事奉上有甚麼相關嗎?基督徒要怎樣對待外人?把炭火堆在敵人的頭上是甚麼意思?

第十二章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3我憑着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着信心的程度說預言;7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一.對神完全奉獻(12:1-2)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1-2)

  這兩節經文所講的是完全奉獻的道理,第1節講獻身,第2節論獻心。完全奉獻,是基督徒靈性生活的開端,不是信耶穌以後,要熱心到了某一個階段才完全奉獻,乃是一信耶穌就該完全奉獻;完全奉獻了,才能實行基督徒應有的生活。

1. 為甚麼要完全奉獻(12:1)

  A. 完全奉獻乃是神的慈悲:我們能夠把自己奉獻給神,這是神的慈悲;否則我們根本沒有權利奉獻自己,因我們已經是主所買贖,本應屬主,談不上奉獻。

  B. 因神是萬有之主:我們應當完全奉獻,是因為神是萬有之主,即因上文十一章末段所論的。並非因為神缺少甚麼,所以我們要奉獻;正是因為神是豐富的,我們得以向這萬有之主,表示我們對祂的敬愛,是我們無上的光榮與恩寵。

  注意十二章1節首二字“所以”,表明我們要奉獻是根據上文十一章末段的理由,因“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所以,我們應當把身體獻上。

2. 怎樣奉獻?(12:1)

  A. 將身體獻上:就是具體的、有實際擺上的奉獻,不是空洞的、口頭上的奉獻,也不是局部的、有保留的奉獻,乃是完全的奉獻。

  B. 當作活祭:所有舊約獻的祭都必定先把祭牲殺死,否則不能獻上。把自己當作活祭而獻上,這意思就是要以看自己如同死了的態度來為主活,這樣的生活就是奉獻的生活。

  C. 是聖潔的:要有一個分別為聖的聖潔生活,因為我們是已經被主的血所潔淨的,是合格的聖潔禮物。

  D. 叫神喜悅:奉獻當蒙神喜悅,如亞伯拉罕那樣;所謂過完全奉獻生活而叫神喜悅,就是不照自己的意思生活,只照神的旨意生活。

  E. 要過事奉神的生活:“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注意,“如此事奉”表明奉獻的生活就是一種事奉,我們理當藉着這樣的生活事奉神。

  F. 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在此所說的心意更新,特指信徒對世界看法之態度的轉變。因上句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人的內心對所效法的對象十分佩服、羨慕…因而在不知不覺中便效法了。這裏的“不要效法”更注意心意上的不效法,在思想上不跟隨世界;反要愈來愈接近神的心意。每個信徒在得救時已經有一次心意更新,但這更新是繼續的,靈命愈長大,心意就愈更新,思想也愈加屬靈化。

3. 奉獻的結果(12:2下)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2)

  完全奉獻的結果,叫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許多信徒問怎樣可以明白神的旨意,這裏有兩個字十分重要,就是“察驗”。察驗表示要運用神所給我們的各種屬靈知識去觀察驗證,以判別神的旨意。需要留心神的“善良”,即留心觀察神的性格,神所喜悅和憎惡的事。但這種察驗要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就是要先有一顆完全奉獻的心,有已經更新而變化的心思。

  許多人對於完全不憑自己的意思,當作是完全不用心思智慧、不察驗判別,只等候一種忽然而來的意念,作為是否神旨意的憑據。其實不憑己意並非不運用神所已經給我們的一切真理知識和智慧,乃是要有一個完全奉獻而更新的心思去運用;但心思之更新與靈命之長大有關係。生命長大,心思就像大人;靈命長大,屬靈的心思也自然與神接近,就知道如何察驗神的旨意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