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二.在基督裏脫離罪和死的律(8: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8:2)

  這裏提到三種律,就是:賜生命聖靈的律,罪的律,和死的律。罪的律就是上文所說肢體中犯罪的律,是一種舊生命中犯罪的傾向或本質。死的律和罪的律,可說是二位一體的,死是從罪來的,我們的生命中既有了罪的律,當然也就有了死的律;罪的律叫人傾向於罪,死的律叫人傾向於死。這死包含兩方面:一是靈性的死,二是身體的死。靈性的死就是與神隔絕,在求神喜悅的事上全無能力,在抗拒罪的要求(試探)上也是全無能力的,所以在死的律底下,世人有不能不犯罪的痛苦。

  另一方面,因為人犯罪的結果使身體有了死亡。人為着謀生、維持生計,便增加許多痛苦、試探、與煩惱。只要我們一天還活着,就得繼續謀生,就在死的律的威脅之下;所以我們不但作罪的奴僕,也作了死的奴僕。我們怎能脫離罪和死的律不作它們的奴僕?聖經的答案是:在基督耶穌裏,藉着賜生命聖靈的律就可以得着釋放了。這生命聖靈的律就像一粒有生命的種子,當它種在地裏的時候,雖然地心引力是要把地上一切的東西向下拉住的,但這生命的種子卻能向上不斷生長,因為生命的律勝過地心引力的律。照樣,我們怎能勝過罪和死的律?不是憑自己肉體的意志和力量,乃是憑生命聖靈的律,不是用自己的力量去抵擋罪,是憑賜生命之聖靈的力量去抵消罪的力量,我們對罪所作的是把自己放在生命聖靈的律底下,順着聖靈和新生命的支配力,便可以勝過罪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