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讀經講義



四.偶像與污穢(1:24-25)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1:24-25)

  24、26、28節三次提及“任憑”,任憑原文 paradidōmi 是交付或放棄的意思。在太二十六章15節譯“交給”,太二十六章45節譯作“賣在”,林前五章5節譯作“交給”(保羅將犯罪的人交給撒但)。第一個“任憑”是任憑他們拜偶像縱慾。為甚麼神竟任憑外邦人敬拜受造之物,放縱情慾呢?注意上文21節:“他們雖知道神,卻不作神榮耀祂…”

  可見神的任憑是在人拒絕神之後,人既拒絕真理在先,甚至否認神之存在先…所以神只能任憑他們行自己的道路。

  神雖然是全能的主,卻不剝奪人的自由意志而強造人來敬拜祂。祂任憑人去敬奉那些受造之物,是在人拒絕承認祂的存在,偏行己路之後;所以那些偏行己路的人,當然要為自己的罪負責了。其實,神並不輕易放棄每一個可能使罪人悔改的希望,因祂早已給人有公正的良心,使每一個犯罪的人,先受良心的指控,又在人犯罪之後,使他受到罪惡因果的自然報應和各種痛苦,藉着祂的僕人賜下祂的話語,勸告人,警戒人,以及聖靈的感動…但人既一再地拒絕祂,不理會祂一切善意的作為,神豈能勉強人歸信祂呢?如果神在人拒絕了祂之後,不任憑人選擇自己的道路,則人便沒有自由意志可言了,所以神只好任憑人行罪惡的道路,從罪惡的痛苦中再受警戒了。

  請將24與25節的話對照:“…逞着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可知這兩節所指的情慾污穢是與敬拜偶像有關的,古時人拜偶像常同時行姦淫和污穢的事。

  “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這兩句話把上面外邦人不敬拜真神反敬拜假神,將神的榮耀當作必朽壞的受造物之無知,更加顯明出來。

  保羅對這位神的認識與那些外邦人有明顯的不同。他清楚地看見了人的無知與虛妄,除了使自己虧損之外,並不能破壞神的救贖計劃,神使祂的恩典歸給信的人,又使惡人自行顯露他們的惡行與愚昧,神是可稱頌的主。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