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門書讀經講義



第三段 為阿尼西母求情(8-21)

8我雖然靠着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9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着愛心求你。10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母求你。11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12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裏去,他是我心上的人。13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14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15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着他;16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17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18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都歸在我的賬上,19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20兄弟阿,望你使我在主裏因你得快樂;並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裏得暢快。21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壹 保羅不用權柄(8-9)

“我雖然靠着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着愛心求你。”(8-9)

  按保羅是基督的使徒之身分來說,他實在有權吩咐腓利門收納阿尼西母。古代教會信徒對使徒的吩咐十分尊重,腓利門既是愛主的弟兄,則保羅的吩咐,他自必接受。但保羅卻不肯用使徒的身分、憑使徒的權柄,叫腓利門屈服,而要用愛心來請求。可見保羅雖有使徒的權柄,但絕不隨便用使徒的權柄叫人屈服;他寧可盡量不用權柄,而憑愛心使人心中受感、自願順服。神絕不會把屬靈的權柄,交給濫用權柄的人,神只能把權柄交給那些在屬靈的事上十分慎重又有愛心的人。

  “我這有年紀的保羅”,保羅悔改時還是少年人(徒7:58),但從安提阿受差遣周遊傳道時已是中年人,這時候的保羅已進入老年的階段,大約五、六十歲。保羅說他自己已是“有年紀”的人,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使腓利門對他的請求難以推卻。

貳 阿尼西母是保羅福音的兒子(10)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母求你。”(10)

  在此保羅說出他寫信的主要目的,是為他在捆鎖中所生的福音的兒子阿尼西母求情。

  阿尼西母本來是犯罪的奴僕,因為偷竊了主人的財物而捲逃,但現今卻因保羅所傳的福音歸信了基督,成為保羅福音的兒子。聽信使徒們所傳的福音而信主得救的人雖然很多,但聖經中被使徒提名直認是他們用福音所生的兒子的人,卻只有幾個,如提摩太(林前4:17;腓2:22;提前1:2)、提多(多1:4)、馬可(彼前5:13),及本書中的阿尼西母。阿尼西母得到保羅這樣的看待,可見他在悔改之後多麼敬愛保羅,像兒子待父親那樣,成為保羅患難中的安慰。阿尼西母既是保羅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跟保羅有這麼密切的關係,因此也就跟腓利門在主裏有了親密的關係,這樣腓利門怎能不寬恕他、好待他呢?

叁 阿尼西母的改變(11)

“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11)

  阿尼西母先前對腓利門是無益的。他雖然是腓利門的奴僕,卻不是忠心的僕人,他偷了主人的財物而逃走,可見他有貪心、不誠實,是不可信託的人;但這是他以往沒歸信基督之前的情形,現今他已經改變了。使他改變的是基督的救恩,而見證他確已大大改變了的是使徒保羅。一個人的以往無論怎樣敗壞,但若已經悔改信主,重生得救,別人就不該存着成見還把他看作是壞人。既然阿尼西母確已悔改信主,有使徒保羅可以作證,判定他的信主是真誠的。這樣,難道主已經收納、饒恕了的人,腓利門還不肯收納、不肯饒恕嗎?所以保羅以阿尼西母的改變為理由,實在使腓利門無法拒絕他的代求。

  注意本節中的“從前”和“如今”,是一個明顯的比較,表現出阿尼西母的改變。未信主之前的阿尼西母,是與人無益的人。每一個活在罪中的人,也都是對別人沒有益處的,所到之處都增加人的負累、令人煩惱,因為沒有基督生命的人,常常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結果總是使人受損。但阿尼西母重生得救之後,保羅稱讚他說:“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不但對他原來的主人有益,必定會忠心盡他作僕人的本分,而且對在監獄中的保羅也有益;這不但是因他敬愛伺候保羅,也因他生命的改變,和信主以後的長進,使保羅在捆鎖中大得安慰。有基督在心中作主的人,不論以往怎樣敗壞,現今卻能成為人的益處。

  今日信徒應當自問是否像阿尼西母那樣,“從前”與“如今”是否有明顯的改變?是否能使人感覺到你是他所需要的,不是他所避忌的?基督徒應當使周圍的人都能感到我們是對他們有益的、有用的。

肆 阿尼西母是保羅的心上人(12)

“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裏去,他是我心上的人。”(12)

  這是保羅對阿尼西母獨用的講法,對其他的同工,他沒有這樣稱為“心上的人”。可見阿尼西母雖然信主不久,但他靈命長進的情形,十分符合保羅的標準,被保羅認為十分滿意,以致保羅深深愛他,有如“心上的人”那樣。

  “他是我心上的人”,原文是“他是我的心(splanchna)”。中文聖經有時譯作“心腸”(如:路1:78;林後6:12;7:15;腓1:8),或“腸子”(徒1:18)。此外腓二章1節,西三章12節及本書7,20節譯作“心”。保羅認為阿尼西母跟他有同一的心腸,是保羅所深愛,像是他的的心肝性命的人。

伍 保羅對腓利門的尊重(13-14)

“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13-14)

  保羅是主耶穌基督的使徒,腓利門是因保羅所傳的福音而得救,又從保羅那裏得着許多屬靈的造就,現在保羅為主的名被囚在監獄中,按愛心的原則說,腓利門有伺候保羅的本分。當然這只是按道義來說,並非正式的責任,所以保羅在這裏說:“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替你伺候我”,意思含有按愛心來說,腓利門有伺候保羅的義務。但保羅卻不想在這件事上,使腓利門有甚麼勉強或為難之處;所以不肯在未先得他同意之前,就自己作主地把阿尼西母留下。保羅這樣作顯得他十分尊重腓利門,凡事照合法的手續而行,不願意使愛主的信徒,在愛心相待的事上,有任何最輕微的勉強。

  保羅既這樣尊重腓利門的權利,不用他使徒的身分來取得任何的便利,而要叫腓利門對保羅的一切愛心的行事,都顯明是完全自願的。那麼在這種情形下,保羅差遣阿尼西母回去,腓利門若是不用愛心對阿尼西母,就等於不尊重保羅,蔑視他的好意和愛心了。

  在此使徒所給我們的重要教訓,就是我們必須完全尊重別人的權益,絕不可以為自己是主的僕人,或是別人的至親好友、長輩,就擅自佔取人的便宜;或只憑揣度別人必然同意,便越俎代庖,自作主張。這種行事不合公義、不夠清潔,容易給魔鬼留地步,並引起種種誤會。

陸 神旨意的美妙安排(15-16)

“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着他;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15-16)

  保羅在此指出阿尼西母在腓利門家中偷竊捲逃,雖然按人看是一件壞事,豈知其中也有神的美妙旨意。阿尼西母逃走後,竟然遇見保羅而認識了基督。由此可見,凡事皆有神的美意。雖然腓利門自己是熱心愛主的信徒,但他卻不能把阿尼西母引到主跟前,這也可能是神的時候還沒到;阿尼西母捲逃之後,將偷來的金錢都花盡了,此刻他的心情跟未捲逃之前自然不同,在這時遇見保羅,正是神所預備的環境和時候。所以阿尼西母雖然暫時離開腓利門,那只不過使他受了輕微的損失,這種暫時的損失卻有神美好的旨意,叫他可以永遠得着阿尼西母。阿尼西母既因得救而改變,成為忠誠愛主的信徒,今後自必知道如何站在僕人的地位,忠心盡職了。

  不但如此,現今阿尼西母再回去時,已不是奴僕,而是主內親愛的弟兄了。換言之,他與腓利門,已經有了一種新的關係,不僅是一般主僕的關係,且是基督裏的肢體,是屬靈的同胞兄弟。

  “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保羅承認他實實在在地看阿尼西母是弟兄。這絕不只是當作普通教會信徒間的一種稱呼;而是實際上如此親愛。保羅跟阿尼西母原本各不相識,卻因為福音的緣故,彼此成為親愛的弟兄,何況腓利門跟阿尼西母,原本已有主僕的關係,現今得知阿尼西母悔改信主,豈不更加喜悅,更加愛他如弟兄麼?

  但這句話也可能是保羅自謙和稱許腓利門的講法,表示連他也能這樣看待阿尼西母,何況腓利門!

  “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本句加強上句“是親愛的兄弟”的意義。既然在主內已實際用弟兄之愛相待,則不論肉身方面的關係如何,也無礙於這種相愛了。

  總之,這兩節經文教訓我們,信徒在世雖或遭遇一些損失或不幸,但不可灰心失望,因神可能要藉着這些損失,叫我們在靈性上得着造就。正如阿尼西母的捲逃,對腓利門雖然引起若干損失,但豈知這其中竟有神的美意。現今既然已經看見神藉着萬事互相效力,發生了奇妙的果效,使阿尼西母得救,又愛主又長進,這樣腓利門豈可輕忽神的安排,不感謝神的美意而歸榮耀給神麼?

柒 腓利門與保羅之間的情誼(17)

“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17)

  這句話用現在人講話的語氣來說,就是“你如果當我是朋友就請你收納他罷!”保羅與腓利門雖然不是一同出門傳道的,但腓利門既是在教會中負責事奉神的人,他的家中有教會,他兒子也可能是傳道人,這樣按屬靈關係來說,他與保羅實在是很好的同工、同伴。保羅現在既然這麼誠懇為阿尼西母求情,腓利門若以他是同伴實在不該拒絕他這種請求。反之,若腓利門拒絕保羅的請求,不饒恕阿尼西母,就是不將保羅看作同伴,不收納保羅了!

捌 保羅願意代還欠債(18-19)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賬上,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18-19)

  根據這兩節可知阿尼西母可能偷竊了腓利門的錢財。古時的奴僕有許多種,有些奴僕並非在田中作苦工,而是為主人管教兒女,或管理錢財,代收賬項等。阿尼西母可能是較聰明有才幹的奴僕,但卻在他的職任之內偷竊主人的錢財逃走。保羅怎麼會知道阿尼西母曾這樣虧欠他的主人?當然是阿尼西母悔改時曾將這些事告訴保羅。在此保羅向腓利門說,他願意償還阿尼西母所虧欠於腓利門的。保羅的一言一行都已基督化,他這種講法,顯然受了基督替他歸還罪債的愛心影響。他自己既曾將一切罪債歸在基督身上,現在也願意將阿尼西母欠腓利門錢財的債歸在自己身上。在聖經中從未見保羅向人借債,在此他卻甘願為阿尼西母負債,這是基督的愛充滿他心裏的結果。

  注意,他說:“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這意思是:他必要真正負責地償還,並非用“情面”來償還不是要腓利門看在保羅的面上,就此作罷免去阿尼西母的虧欠。但保羅怎麼有這把握可以為阿尼西母償還欠債?有人推測可能保羅準備出獄以後繼續織帳棚,便可以歸還腓利門。這種推測實屬多餘;保羅對神有那麼深厚的認識,萬有的主是他的豐富,他不一定要織帳棚才可以償還阿尼西母所欠腓利門的。單憑保羅曾在哥林多製造帳棚(徒18:1-4),便肯定保羅一生的傳道工作都是一邊織帳棚維生一邊進行傳道,這是太武斷的。在保羅遊行佈道工作中,有些地方停留的時間頗短,離開的時候又是在被人逼迫的情形下,匆忙離開的,例如使徒行傳十四章所記,保羅在同一年的時間中(約主後46年)到過以哥念、路司得、呂高尼、特庇等城,所到的每一處,工作都是那麼緊張,所受的逼迫是那麼激烈,甚至被人用石頭打到以為已經死了,拖出城外(徒14:19)。在這種情形下,保羅怎麼可能一邊製造帳棚,一邊傳道?縱然是,也必血本無歸,哪裏還能靠着織帳棚養生?又如使徒行傳十六至十八章,保羅在同一年中(約主後52年)到過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其中除了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的時間(徒18:11),可以織帳棚之外,其餘各城的工作,所受的逼迫相當厲害,生活的流動性也很大,若說保羅一直憑織帳棚維持生活,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所以保羅在哥林多織帳棚這件事,只可以作為保羅一生傳道工作中的某一階段、某一部分時間的經濟收入方式。但不論神供給保羅的方式如何,保羅所信賴的不是自己的工作或人的愛心,而是天上的神。總之,保羅既能向腓利門開口承擔這種責任,自必在他的信心中有這把握,相信主會為他預備他所需要的,來為阿尼西母償債。

  在這件事上,可見保羅的愛心十分實際。對阿尼西母方面,保羅並非只在口頭上為他求情,且準備實際地用錢財替他償還。另一方面,保羅雖然懇切為阿尼西母向腓利門求情,卻並沒打算讓腓利門忍受損失(雖然或許腓利門是樂意為主捨棄的,但保羅完全不理會腓利門是否不在乎那些財物的損失),而是預備讓腓利門可以從自己這方面獲得補償。由此可知保羅的行事,實在十分光明正大,在各方面的關係上毫不含糊,不利用自己的聲望和地位使人忍受任何不是出於自願的損失。所以他為阿尼西母的求情,不但近乎情,也合乎理,使人無法不接受。

  “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這句話所說的虧欠大概不會是指錢財,而是指腓利門從保羅方面所得着靈性上的幫助。縱或腓利門可能在物質方面也曾照顧過保羅的需要(參本書5-7、22),但保羅對腓利門的愛顧,在靈性方面對他的苦心培養、引導,兩者相較,腓利門對保羅仍顯得虧欠;並且這種虧欠是腓利門自己所知道的。所以保羅說:“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意思是:雖然阿尼西母曾在財物方面虧欠於你,但你何嘗沒有在愛心方面虧欠於我呢?我從不追究你的虧欠,這樣,你豈不也該饒恕阿尼西母的虧欠麼?可見各人都有虧欠別人之處,都當互相饒恕,互相赦免(太18:23-35)。

玖 保羅對腓利門的願望(20)

“兄弟阿,望你使我在主裏因你得快樂;並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裏得暢快。”(20)

  本節顯示保羅在這件事上對腓利門存有很大的希望,很想腓利門不叫他失望。腓利門既是愛主又愛主僕的信徒,現今保羅為主的緣故下了監,所請求於他的並非關乎他自己的甚麼好處,而是為一個初信主的阿尼西母求情,腓利門當然願意接受這種請求,好叫保羅安慰暢快。保羅在這裏坦白表示他十分盼望腓利門接受他的求情,這種願望本身,在腓利門方面是一項很難抗拒的力量。對於一個他素來敬愛的人向自己所作的合理請求怎能叫他失望呢?保羅的話正具有這種使他覺得無法拒絕的力量。

拾 保羅對腓利門的信心(21)

“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21)

  保羅表示他深信腓利門會接受他的請求,而且相信腓利門所作的會多過他所請求的。這意思就是說,腓利門不但會接納保羅的請求,而且是十分甘心樂意地接受,不是勉強地接受。他不但因保羅這樣為阿尼西母求情,才覺得應當寬恕他,就是按他自己屬靈的知覺和愛心來說,他也會饒恕阿尼西母。所以,經過保羅這樣求情之後,他當然更樂意寬恕阿尼西母,而且會作得多過寬恕用愛心待阿尼西母,不像待一般奴僕那樣!保羅所請求的不過是按照信徒一般待人的原則,為阿尼西母請求最起碼的善待而已,並沒為他作超過情理的請求。但他卻相信腓利門能作得好過他所求的,不但不追究阿尼西母以往所虧欠他的,且會在以後的日子更器重阿尼西母。

  在此可見使徒保羅在調解信徒之間的糾紛時,雖然自己具有最高的屬靈權柄,卻極力不用那種迫使信徒屈服的方法;乃是盡量用愛心激發信徒體會主的心,因而自動地、甘心樂意地順服。但這種順服,常較那種懾於權威的順服更為徹底,而合乎愛心的原則。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常以他對受書人的信心來勉勵他們,例如:他對哥林多教會說:“…我也深信,你們眾人都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林後2:3);又說:“我如今歡喜,能在凡事上為你們放心”(林後7:16);對加拉太教會也曾說過類似的話:“我在主裏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加5:10)。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