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讀經講義



三.保羅的追求(3:12-16)

  這幾節告訴我們保羅追求的態度和目標。有四點要注意:

1. 不以為已經得着(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3:12)

  保羅在屬靈方面的追求有一種不自滿的態度。雖然按他豐富的靈命與經歷而論,他實有可以自滿之處;他已經為基督看萬事如糞土,又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且認識祂復活的大能,甚至他可以說:“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但他仍不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一個開始墮落的基督徒,他的口氣必跟保羅這裏所說的正好相反,他會認為:“我已經完全了,已經得着了。”這正是老底嘉教會的口吻(啟3:17)。今日的信徒還有更可怕的現象,他們心中對自己說:“我雖然還不完全,但總算勝過某人。”這等人的實際情形正如老底嘉,但他們卻不以為主對老底嘉所說的話適用於他們,總以為自己好過老底嘉,但實際上他們正是如假包換的“老底嘉”。

  “我乃是竭力追求”,保羅在靈性上有那麼大的經歷,不是偶然的。他不是邊追求邊打盹,而是竭力追求。雖然他歸主和傳道的資歷都比其他使徒淺,但他為主所作的工夫絕不下於其他使徒。在此他透露了他成功的原因“我乃是竭力追求”。在屬靈方面我們可以竭力追求,甚至趕上那些走在前面的人。

  注意,保羅這時候已經不是初信主的時候。單按他到腓立比建立教會到這時,也已經有十二年左右,他在靈命和工作上都已經有了相當的成就。但他追求長進的態度,仍像一個初信的熱心信徒,這是十分難能可貴的。普通人在略有屬靈經歷之後就漸漸自滿,追求長進的心也漸漸減少。這就是保羅跟普通人不同之處。保羅所以能夠成為保羅,就是因為他絕不停止追求,不因為有了相當的成就便自足。

  “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末句之小字作“所要我得的”。“得着”原文 katelēmphthēn,是“捉住”的意思,在約八章3節譯作“被拿”,約一章5節譯作“接受”,羅九章30節譯作“得了”。KJV 這“得着”譯作 apprehended,即得着、認識、捉獲等意。

  在此可見保羅的追求,有很高尚的目標,這目標就是要完全得着耶穌基督,能以對祂有十分完滿的認識。這偉大的目標,是吸引他不停止前進的原因。

  注意:“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是比較一般人自己所要追求的目標更高的。主所要我們得着的,往往比較我們自己所想得着的更多,保羅不是照他自己所定的目標,而是照主耶穌所要他得着的,作為追求的目標。

2.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3:13)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3:13)

  保羅一再聲言他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大概因為上文所講的都是關乎他個人的見證,恐怕信徒因此把他看得太高;也可能會有軟弱的信徒誤認他是自我宣傳,帶着誇耀的成分,而擅自從壞的方面效法他。所以保羅反覆申明,好使信徒能清楚領會他的用意。同時也因為保羅謙卑的德性,在不得已講到自己的長處時,便唯恐講得太過,而一再表示他並非自以為已經得着了。保羅這種追求的態度,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態度。

  一個人為甚麼會自滿自足?因為不忘記背後。不忘記以往的成就,就會自高自滿;反之,回顧背後,看見自己的失敗和軟弱,就會灰心沮喪,不能前進。但保羅既能忘記背後,也就能努力面前,向前追趕了。

  在以弗所書,保羅所說的基督徒各項屬靈軍裝,沒有一種是保護背後的;所有的軍裝都是為着向前迎敵的;若轉背逃跑,就必失去保護。這顯示信徒在屬靈戰場上,應當勇往直前。保羅正是這樣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不論以往是成功或失敗,都不回顧,因這些事都是阻礙我們前進的。

3. 要得着神召他得的獎賞(3:14)

“向着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3:14)

  保羅的奔跑是“向着標竿”的,不是無定向的(林前9:25-26),他的努力不是茫無目的的,也不是盲從的。奔向目標是能得獎賞的基本條件;賽跑的人眼睛應當向着目標,不旁視、不回顧,才能跑得快。

  “…直跑”是直向目標的意思,表示他不管旁邊的事物,不理會人的譏笑或稱許,不取巧、不投機。

  保羅奔跑的目標,是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有人或以為,保羅這種為得獎賞而追求的目標,並不算是最高尚的動機;但我們不可忽略本節的語氣,特別是末句“召我來得的獎賞”,這“召我來得”表示,得獎賞不獨是保羅的盼望,神也喜歡他得着;神喜歡他得的心,絕不下於保羅自己。保羅以能得神的獎賞為奔跑的目標,正合乎神樂意賜恩的心。

  所以基督徒即使自己不一定想得賞賜,也要為着體會神喜歡我們得獎賞的心而向前奔跑。正如作父母的希望兒女能得着自己所應許的獎賞,看見兒女能達到要求而得賞賜就感到快慰,這種心情是許多作父母的所能體會的。

4. 勸勉的話(3:15-16)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3:15)

  “完全人”,是指那些靈性上比較成長的信徒,也就是凡事不以為自己已經完全,而能向着標竿直跑的人。他們對屬靈的事既有更深的領悟,就該效法保羅,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們去得的獎賞;又要常存謙卑的心,不因工作或生活上的成就而自滿自足。這種追求的態度,是一切成長的基督徒所該有的。

  “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本句的意義不很清楚(新舊庫譯作“假若你在甚麼事上懷別樣的心…”加上“你們”),使徒保羅的意思大概是說,雖然腓立比信徒因靈性的經歷跟保羅不同,而在追求的態度上和保羅也不一樣;但他卻相信神會在各個不同的信徒身上教導引領他們,將基督徒追求的共同目標指示他們。

  這句話暗示,保羅追求的態度和目標已經正確無誤,可以作為一切信徒之模範。縱然有些信徒還不能有保羅這種態度,但神必會引導他們走上這個方向。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着甚麼地步行。”(3:16)

  使徒加上本節的話,有兩點作用:

  A. 使腓立比信徒中願意追求長進的信徒知道,靈性的進步要按部就班、循序漸進,不能取巧急進,一步登天。雖然保羅講論他自己的經歷是那麼高尚,目標那麼正確,態度那麼謙卑和熱切,令人羨慕,但他的這一切經歷,如果裏面沒有那種程度,是不可以勉強模仿做作出來的。信徒各人必須按照自己的靈性追求長進。

  B. 使那些靈性比較軟弱、靈程較落後、似乎是趕不上的信徒不灰心,也不因為看見別人跑得那麼快而焦急。因為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靈性地步追求,神終必也會引導他們進到靈程高深的地步。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