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讀經講義



貳 因信說誠實話(5:12)

“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也不可指着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5:12)

  本節與太五章33至37節的話十分相似;在那裏是主耶穌說的,在這裏卻是雅各受靈感而說的結果雅各所說的與主所說的一樣。要是我們留心主的教訓又順從聖靈感動的話,那麼我們自然就能夠說出合乎主心意的話來,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猶太人喜歡憑起誓了結爭論,但起誓的人自己既沒有力量叫所起的誓發生效力,甚至不能叫一根頭髮變黑變白;這樣,所起的誓也只不過成為空話罷了!所以隨便起誓的結果,在人方面,常陷人於詭詐和欺騙的罪中;在神方面,卻常使人陷於輕慢神和不信神的罪中。隨便起誓,等於勉強神來負責叫我們所說的話應驗,而忽略了神只能照祂自己的旨意行事,不能隨我們自己的意思,為我們所起的誓負責;這就會在不知不覺中,使人因為誓言沒有應驗而懷疑神的權能。

  所以,基督徒應該信任神的公義,說誠實的話,以取信於人,而不可憑着一切不負責的誓語以取信於人,免得我們的神被人毀謗。

  “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這是這幾節中第二次的警告。類似的警告在第9節已經說過,我們應當確信,神會審判人所說的不誠實話和所行的一切不公義的事,因此我們應當存敬畏神的心說實話;反之,如果我們不誠實地起誓,不但不能因起了誓而免罪,反而更使我們落在神的審判下,不能逃罪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