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讀經講義



二.在末世曉諭我們的神子,如何高過眾先知(1:2下-3)

“又早已立祂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着祂創造諸世界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1:2下-3)

  上面聖經只是把神在舊約中的曉諭,與在新約時的曉諭作一個比較。在這裏則論及在“末世”曉諭我們的基督,如何比舊約的眾先知更超越。

1. 祂是承受萬有的(1:2下)

  “承受萬有”或作“萬有的承受者”。現在雖然萬有尚未正式歸服基督,但是神早已立祂為承受萬有的(參約3:35,13:3;弗1:22-23),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11:36)。不論今日已經歸服祂的,抑係反抗祂的,總之有一天這世界一切的政權、國度,都要歸基督承受(腓2:9-11;啟11:15,17:14)。眾先知雖然都是神尊貴的僕人,但他們沒有一個人是神所揀選為承受萬有的,唯有基督乃是萬有的承繼者。

2. 祂是創造諸世界的(參來11:3;約1:3;林前8:6;西1:16)

  “也曾藉着祂創造諸世界”。這“諸世界”表明不但我們現今所住的世界,是神藉着基督所創造的,在我們這再造的世界以前的世界,也是藉着基督所創造的;不但這些屬物質的世界是祂創造的,就是屬天的靈界中的受造物,也是祂所創造的。祂既是諸世界的創造者,這樣,祂當然是遠超諸世界中的任何被造者了。祂既能從無中創造萬有,這樣,我們這些在祂裏面成為新造的人,何須因這世界的任何事故而灰心、退後、憂懼、惶惑呢?“諸世界”原文 aiōnas 也可譯作“諸世代”。

3. 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1:3)

  神的榮耀的大小,在乎神榮耀所發光輝的大小。我們怎能知道是神那極大無比、無法接近的榮耀?看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就知道。耶穌基督就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舊約時,當神的榮光充滿帳幕時,連摩西都不能進去(出40:35)。當摩西的臉皮因與神親近而發光的時候,以色列人怕見他(出34:30)。但在新約時,這榮耀的真光耶穌基督,卻照臨世間(約1:8、9),在肉身之中發出神的榮光(約1:14),將那沒有人可以看見的神的榮耀“表明出來”(約1:18),使凡跟從祂的,都得着生命的光(約8:12)。

  眾先知雖然也都為神發光,但他們的光不能算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因他們都不是光的源頭,他們和我們一樣,都不過是一個反光器,反射神的榮光而已。

4. 祂是神本體的真像(1:3)

  所謂“是神本體的真像”的意思就是說祂和神是完全一樣的。祂不但代表神,祂也就是神。不論在榮耀、聖潔、權柄、尊貴和各種德性上祂與神是同等一樣的。祂雖然道成肉身、住在人間,但“祂本有神的形像”,與神同等(腓2:6)。所以祂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

  所有人的代表,都不會與他所代表的人一樣。代表常常不如他所代表的人,但三位一體之一的神子耶穌基督,和祂所代表的神完全一樣。祂不但在神子的地位上與神同等,也在人子的地位上把神的各種德性、權柄、榮耀,完全表彰出來,沒有因任何屬肉身的軟弱,而在某些方面未能完全表彰神。所以祂雖然在肉身中,仍是神本體的真像。

5. 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1:3)

  祂不但是創造萬有的,也是支持住萬有的。科學家也不得不承認,宇宙能以繼續維持現狀,不立即趨於毀滅,乃是由於有某種奇妙的自然力支配着它。這種奇妙的能力,就是因祂權能的命令(原文作“話”)所產生的能力。祂只用有權能的話就創造了世界(彼後3:5),也只用權能的話維持這世界的現狀,“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彼後3:7)。

  祂既能不必動手,只用祂的話就創造並“托住”萬有,這樣,祂豈不能在我們生命中創造我們所缺少的,托住我們的軟弱,使我們穩固在祂權能的手中麼?

6. 祂洗淨了人的罪(1:3)

  這是祂贖罪工作方面的榮耀成就,只有祂曾做成了這洗淨人的罪的工作,所以也只有祂能洗淨人的罪。這句話包含了祂如何道成肉身,取了人的樣式,又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這句話說出,祂不只是神,也曾經是人,曾用重價買了我們。祂不是單憑祂為神子的權柄赦免人的罪,乃是用自己的血來洗淨人的罪,使人不但可以憑神的慈愛獲赦罪,也可以憑神的公義,獲得合法的赦罪,因為我們的罪,已經在神兒子身上受了刑罰。

7. 祂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1:3)

  本句是論主升天作中保的工作。祂不但是我們的救贖主,也是我們天上的中保,坐在父右邊的大祭司。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現在可以藉着祂,隨時與神交通禱告。這位天上的大祭司,乃是曾經降世為人,能夠體恤我們軟弱的中保。

  “祂洗淨了人的罪…”,新舊庫譯本作“既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既”字顯明“祂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與“祂洗淨了人的罪”的工作有連帶關係。雖然祂原本就與神同等,並不是憑洗淨人的罪,才有資格坐在父的右邊;但祂洗淨了人的罪之後,又坐在父的右邊,除了表明與神同等之外,還有更重要的意義,就是祂已經成為我們一位合格的天上中保;因為只有祂曾洗淨人的罪,所以只有祂能作我們與神之間的中保,為我們辯護代求(提前2:5)。

  “坐”是一種安息、享受、等待的姿態。“坐”表明祂的救贖工作已經完成,等候神使祂的仇敵作祂的腳凳(參來1:13,10:13)。

  “高天”指神所住之“天”,祂既坐在高天就表示祂已坐在勝過魔鬼的地位上,並且祂能清楚看明仇敵的一切詭計,及地上教會的一切處境和動作。

  “右邊”,聖經以“右邊”為大,並且常以右邊代表福樂(詩16:11)、權柄(詩110:1;徒2:25、34-35)、榮耀(王上2:19)等意。

  綜合以上各點,基督遠超過眾先知有三方面:

  A. 對萬物方面:(1)祂是創造萬有的(已往)。(2)是托住萬有的(現在)。(3)是承受萬有的(將來)。

  B. 對神方面:(1)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2)是神本體的真像。

  C. 對蒙救贖者方面:(1)是洗淨我們罪污的救主。(2)是我們天上的中保。

  這些都是基督所獨有的,遠非任何先知所能具備的。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