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讀經講義



叁 十字架的誇耀(6:13-14上)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着你們的肉體誇口。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6:13-14上)

  保羅忠心跟從主走十字架道路的特點是:從來都不憑肉體誇口,而只誇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他曾對哥林多人說:“誇口的當指着主誇口。”又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1:31,2:2)。可見他這些話並非只為着勸勉加拉太人而說,乃是他傳道工作的基本態度。

  在此保羅指出,那些主張信徒要受割禮的人,“連自己也不守律法”,意即連他們自己也不能憑守律法得救。除了守“割禮”這一條“律法”之外,有許多律法是他們所未能守的。他們從自己的經歷中已經知道,人不能憑守律法稱義;但他們卻願意加拉太人受割禮,可見他們不過是要藉着加拉太人的肉體誇口而已若加拉太人因他們的宣傳而受割禮,他們就能誇耀自己的工作,顯示跟從的人很多!他們只憑着律法中的一項割禮,一項很容易遵行的律法,作為一種炫耀,以掩飾他們其他方面的敗壞,這就證明他們不是忠心奔走十字架道路的人了。

  許多信徒也有肉體的誇口,以今世的地位、學問、財富、特長等為誇口;但保羅雖然大有學問(徒26:24),又曾建立許多教會,拯救無數人的靈魂,卻不以自己的工作成就為誇口,只誇耶穌基督的恩典。

  這兩節聖經顯示,屬肉體的人與屬靈的人的分別,在於他們的“誇口”不同。屬肉體的人以許多肉體的事為誇口,以高抬自己為目的;屬靈的人則只誇主耶穌,以榮耀主為目的。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這是一句用十分重的語氣講的話,表示除十架以外,並無“別的”值得他誇口。這是一切跟從主、走十架道路的人,都應當有的態度。

  注意:以為“誇口”的意思,就是口中常常講述,引以為榮,並且喜歡向人講論。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