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讀經講義



陸 在安提阿責備彼得(2:11-21)

讀經提示

  1. 彼得在安提阿受責於保羅,顯示他們之間在地位上關係如何?
  2. 彼得在安提阿所犯的是甚麼錯失?有甚麼重大意義?保羅當眾嚴責是否過分?彼得對保羅的責備態度如何?
  3. 根據15至16節分點說明因信稱義的真理。
  4. 試解釋17至18節。
  5. 默想二章20節比較我們自己的經驗,有甚麼矛盾之處?
  6. 試總結全段的要訓,可分為多少要點?

第二章

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12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13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伙裝假。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得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斷乎不是。18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本段記載顯明使徒保羅與彼得之間,在地位上並無階級之分別,都以真理為絕對的權威。所以當彼得所行的不合真理時,保羅也可以責備他。這件事特別被提起來,是要讓加拉太信徒知道,雖然彼得按資歷說比保羅先作使徒,且係耶路撒冷總會之柱石,但他們在主面前無上司與下屬之關係,如一般世俗機構那樣。反之,他們都是站在一樣的地位上都是神所設立的使徒有同樣的權柄和真理的啟示。他們彼此都有一種在真理中互相敬重、順服的責任。無論那一方面有了錯失,他就應當受真理的更正和勸告,是不能憑地位和資格來掩飾逃避的。這也是基督徒之間“彼此順服”的意義(弗5:21)。這種順服不是由於權柄地位之高低,乃是由於尊重真理之權威的緣故。

  天主教人士以為彼得是第一任教皇,高過其他使徒。他們的根據只是聖經多次記載彼得的事,都是名列第一(太10:2;可3:16;路6:14;徒1:13),且在使徒中居領導地位。雖然如此,但聖經並未給予彼得有類似教皇這種地位,反倒明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太20:25-27)。而本段的記載,更給我們看見,這被天主教奉為教皇的彼得,反而受到保羅的責備。但這也不是說保羅勝過彼得,只不過表明:在基督裏的人,並非憑階級的大小轄管他人,乃是在真理中彼此順服。

  另一方面,這位被神大大使用之彼得,在五旬節時曾一次講道使三千人悔改,又是首先打開外邦人傳道之門,首先用屬靈權柄刑罰罪惡的人,並非不會錯誤或軟弱的。本段的記載,就是說明這個事實。所以每一個信徒在得救以後,無論靈性上有怎樣的進步,都要隨時儆醒謙卑,若“自己以為站得穩”(林前10:12),便自滿自足,結果必然很容易失敗。

一.彼得的過失(2:11-13)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2:11)

  “後來”大概是指耶路撒冷大會議之後。“到了安提阿”,未說明是否長住安提阿,但大概是訪問性質。安提阿是外邦的第一個教會(徒11:26),而耶路撒冷則係猶太的第一個教會。“因他有可責之處”指下文所說的事。“抵擋”美國新標準譯本與 Williams 譯本,都譯作 opposed 即“反對”。抵擋似乎用於抵抗侵犯則比較適合。在此應當是“反對”的意思。

“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2:12)

  本節所指“從雅各那裏來的人”,就是從耶路撒冷教會來的人;因雅各是負責牧養耶路撒冷教會的。按徒十五章12至19節的記載,可知雅各在耶路撒冷教會中佔重要地位,其言論為教會眾使徒所尊重。這句話表示當時來拜訪安提阿教會的不只是彼得一人,也包括若干教內弟兄,但彼得大概先行,其餘的人稍後也到了。

  彼得先到安提阿時,和外邦人一同吃飯,並無分別(按猶太人的習慣是不跟外邦人吃飯的,因為他們有許多禁戒的食物,且具強烈的優越感)。這表示彼得已經認為在基督裏的信徒,不再分猶太與外邦了。不論他們本來是甚麼民族,“都成為一了”,已經不需要這樣分別彼此,乃當一視同仁了。所以彼得是否與外邦人一同吃飯雖不算甚麼大事,但它的意義卻十分重要。但等到那從猶太來的信徒也到了安提阿時,彼得因怕那些猶太信徒,便與他們隔開,不再跟外邦人照常一起用飯。這種行事,是前後矛盾的,無法自圓其說。彼得這樣作的原因,無非怕人的議論而已!他既是“為受割禮的人作使徒的”,多半居住在猶太人之中,很少有機會與外邦人一同生活。這種與外邦人在生活接觸之間所發生的問題,彼得還沒有充分的經驗。雖然在真理上,他已經明瞭在基督裏不分猶太外邦的道理;但在生活上,他還沒有甚麼機會來實行所明瞭的真理。所以當他開始實踐自己所認識的真理,與外邦人一同吃飯時,遇到那些一向與他在一起的猶太信徒,他心中就產生一種無形的威脅,恐怕遭受他們的批評或攻擊。顯然他們以往並不知道彼得會有這種與外邦人不分彼此的觀念,而在他們的習慣中,認為與外邦人分開吃飯是理所當然的事。就在這種氣氛之中,素有“勇敢”之稱的彼得,也一時膽怯起來,做出自相矛盾的事來“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可見許多時候我們因怕人的議論、誤會,和因誤會所引起的種種麻煩,便如同受到一種不可見的“威脅”,不敢大膽地遵行真理。這種無形的小“威脅”常較明顯的大逼迫更難以防備,而使信徒跌倒。

  彼得的失敗提醒我們:真理的認識與真理的實行是兩回事。對真理認識了之後,若還沒有充足的經歷,沒有常常實行,那我們對於所認識的真理,還只是頭腦上的知道,這樣的“認識”,並不能使我們在真理上站立得住。反之一遇試煉或逼害,便很容易跌倒。

  實行真理愈多,愈有膽量與能力;實行真理愈少,便愈膽怯畏縮。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伙裝假。”(2:13)

  本節指出彼得一人軟弱的結果,所發生的壞影響不小。“其餘的猶太人”大概是指在安提阿教會中的猶太信徒,包括保羅的同工巴拿巴,竟也“隨伙裝假”。

  保羅在此用了很重的字眼“裝假”,來形容那些人的失敗,說明這些忽然與外邦人隔開的人們,他們所行的和他們良心所承認的不相合。按巴拿巴素以“寬大”著稱,保羅初出傳道時,首先接待保羅的就是巴拿巴;並且他與保羅同是為外邦人作使徒的,這次竟也不與外邦人同吃了。可見彼得在這件事上模棱兩可、膽怯畏縮的結果,對安提阿教會所引起的混亂的確不小。他的行動使人對於外邦人不必受割禮就可以因信稱義,與猶太信徒一同蒙恩得救不分彼此這件事是否出於神的真理,是否確切無誤,立即發生很大的疑問。

  至於那些被彼得與猶太信徒隔開的外邦信徒,毫無疑問地會感到十分難堪與失望。雖然在耶路撒冷的信徒方面,對於不與外邦人一同吃飯,可能視為一件“常事”;但在安提阿的外邦信徒,卻對於他們與外邦人隔開這件事視為一件“新事”。這使他們受到前所未有的“侮辱”。這種侮辱不是反對者所加給他們的,乃是在基督裏與他們同作弟兄的人所加給他們的。所以保羅當時若不堅決地責備這種錯誤,其結果可能造成外邦與猶太教會之分裂也未可料。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