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讀經講義



六.相交之禮(2:7-10)

  這幾節是敘述他作使徒的職權,怎樣被耶路撒冷的使徒所承認。雖然那些假弟兄毀謗他的職權不是從神而來,但耶路撒冷的使徒們,卻承認他的職權是由神而來的。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2:7)

  本句顯示耶路撒冷的使徒看出主有託付在保羅身上,並且看出主所託付他的,是叫他傳福音給未受割禮的人,即外邦人。

  “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彼得是受託向受割禮的猶太人傳福音。神如何託付彼得亦如何託付了保羅。

  注意:本句首二字的“正如”及上句首四字“反倒看見”,表示保羅這次上耶路撒冷的種種表現,以及他以往在外邦中所作的工作,雖然完全不向那些有名望的人討好,卻並未激怒他們。反倒使他們看出保羅所領受的託付是甚麼,且承認保羅作使徒之託付雖與彼得有異,但都是出於同一位神的賜予。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2:8)

  本句解釋上句彼得與保羅各有不同託付的原因。因為他們各人從同一位神受了不同的感動。他們的工作對象雖然不同,但所受的感動與差遣都是從神來的,也都是為着事奉這一位神而作工。

  神所選召的工人,必然有神的託付。並且他所領受的託付,不但自己可以察覺出,別人也可以看得出。神藉着祂的“感動”將祂所要託付的工作交給人。祂要交付人甚麼責任就給人甚麼感動,那種感動不是一時的衝動,是繼續在人的心中,使人覺得好像負了一個擔子一樣,若不順服它就無法放下。

  總之,保羅職權獲得耶路撒冷使徒承認的原因,並非因他向他們討好或懇求,乃是因他表現出一個真正神僕的性格與見證,以致那些有屬靈眼光的使徒們,看出他是神所差遣的。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2:9)

  使徒既已在心中實際承認保羅的職權,便也在外表上給他正式的承認。

  “右手相交之禮”是怎樣的一種禮節,未詳。但它的意義不會只像現今教會或普通見面時握手問安致意那樣而已。因在此“右手相交之禮”顯然含有表示同情與承認的意思。它絕不是一種職位的“封立”,乃是站在同等的地位上所作的一種公開的見證,使各地信徒對保羅的工作更為信任。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2:10)

  本節加在耶路撒冷使徒與保羅行右手相交之禮之後,其重點不在於強調“記念窮人”的重要,乃在於表示,那些耶路撒冷的使徒們並沒有用任何命令的口吻吩咐保羅作甚麼事,或提出類似“條件”的要求,要保羅在他們正式承認之後去遵行。他們只不過表示他們的意見,希望保羅對他們心中所願意行的善事也表同情而已!但在保羅方面,他們所願意行的善事,也正是保羅本來所熱心行的,他們的意見,正是保羅所樂意接受的(參羅15:25-27;林前16:3)。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