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讀經講義



叁 使徒的代禱(1:9-14)

一.代禱的原因(1:9上)

“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1:9上)

  “因此”表示保羅這樣為他們代禱是根據上文所提的事。但上文所提的是關乎歌羅西信徒蒙恩的情形,和他們的長處。保羅知道他們的種種長處和長進之後,便為他們懇切代禱,使他們能有更大的長進。保羅在屬靈的道路上,因自己是一個不斷追求長進的人,所以為信徒的禱告也有遠大的心志和目標,並不因信徒有若干屬靈的品德或某種有限度的長進就滿足。現今信徒對於屬靈的追求常易自滿自足,這樣的人也不會對別人的靈性存很大希望,或有甚麼重大的幫助。我們若在靈性上稍有進步,在工作上略有成就時,便對自己說:“夠了,可以放鬆了。”則在引領別人在靈性上追求時,也必如此。但保羅自己在靈性的追求上既是無止境的,他對信徒在靈性上的需要,也就有很遠大的眼光。

  “不住的禱告祈求”這句話顯示保羅為信徒的禱告是十分懇切的。他內心為信徒的需要有十分熱切的盼望。他為以弗所信徒有着同樣的愛心(弗1:16),對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也是說“不住的記念你們”(帖前1:3),又勸勉他們也要“不住的禱告”(帖前5:17)。顯見他所勸導信徒的正是他自己向來所實行的。他為信徒的代禱,是出於裏面熱切誠實的愛,且認真為他們代求。

二.代禱的願望(1:9下)

“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1:9下)

  甚麼是基督徒“屬靈的智慧”?就是裏面的一種屬靈才智,能以分別是非、參透屬靈的事,是從上頭而來,由聖靈所賜的智慧(雅3:17;弗1:17),箴言九章10節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因為只有敬畏神的人才能受到聖靈的教導,藉着神的靈知道神的事(林前2:10-11)。

  “悟性”是信徒的心思,是能領悟事物的一種本能。“一切”暗示屬靈的智慧和悟性有許多方面,使徒所盼望於歌羅西信徒的,不只是在某一方面有屬靈的智慧和悟性,而是在一切事上都有屬靈的智慧和悟性。這是能使我們“滿心知道神的旨意”的要訣。有不少信徒在明白神旨意的事上忽略了用“悟性”,放棄了神所已經賜給他們的智慧、知識,和判別的能力,而專心只等候某種特別的感覺發生,這是十分危險的。保羅在這裏的禱告表示:知道神的旨意之正當途徑,不是憑特別的現象和感覺,乃憑裏面屬靈的智慧和悟性。

  “滿心知道”就是很清楚、很充分、很有把握地知道,不是只憑一兩點或片面的理由推斷,而是心中充滿認識神的知識而知道。這樣滿心知道神旨意的人,他的心中必定充滿神的真理,喜歡看見神的旨意得以成就。使徒保羅對歌羅西信徒所表達的願望,可代表神對一切信徒的願望。神所望於每一個信徒的,不是要我們作糊塗人,而是作一個滿心知道祂旨意的人(參弗5:17)。

三.代禱的目的(1:10-11)

“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照祂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1:10-11)

1. 在行事方面(1:10上)

  信徒行事不是單與人發生關係,表現在人面前,還要對得起神。信徒的生活是要向一位看不見的主交賬的。

  “行事為人對得起主”的意思,就是不辜負主的恩典,這意思跟弗四章1節“與蒙召的恩相稱”接近。信徒該滿足主的心,活出主的生命,顯出基督救贖的功效,使祂在我們身上得着當得的榮耀。祂既然用寶血買贖了我們,又為我們的罪受了刑罰,使我們可以因祂得赦免;我們若再去犯罪,就是辜負了祂的恩典,就是對不起祂了。若我們果真以為自己不能作甚麼報答主的恩典,就更該在行事生活上不辜負祂救贖的大愛了。

  以上只是消極方面對得起主,積極方面,還要“凡事蒙祂喜悅”。

  能夠不虧負主的恩典固然是好,但這還不是我們的目標,我們的目標乃是“凡事蒙祂喜悅”。但怎樣才能蒙祂喜悅呢?要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這“一切善事”包括我們屬靈的追求,禱告,讀經,感恩的生活,對人的愛心,幫助別人的缺乏,或聖工上忠心的服務,或個人品德方面的果子,如:“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種種德行等(林前13:4-7;加5:22-23;彼後1:5-7)。注意,“結果子”表示所行的善事不是半途而廢或有始無終,而是能堅持到底,結下子粒來的。

2. 在認識神方面(1:10下)

  “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的結果,能叫我們“漸漸的多知道神”。因為多結果子,就必在靈命上漸漸長大,在各方面行善的經歷中認識神。神既是良善的,在善事上結果子就是行在光明中,與神相交(約壹1:7),自然就更多認識神了。但另一方面,必先“滿心知道神的旨意”,才能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二者互為因果。

  “漸漸的多”原文 auxanomenoi,是 auxanō 的多數式現在分詞,是繼續增長的意思(與6節的“增長”同字)。

3. 在得能力方面(1:11上)

  以上各點都有連帶關係。既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又在善事上結果子而更認識神,這樣,也必在各樣的事上力上加力了。所謂“力上加力”實在就是更善於支取神的能力而已。所以認識神更多之後,就必更有信心,更有信心就必更有屬靈的權柄和能力,因而更能在各種遭遇中得着神的恩助。

4. 在忍耐方面(1:11下)

  忍耐、寬容與喜樂,都是信徒該有的品德,也是神的性情。我們越認識神,就越看見我們在忍耐和寬容方面最不像神。神對我們是多麼的忍耐和寬容,唯有在多認識神之後才能領會得到。所以認識神的結果,必叫我們生出更大的忍耐和寬容。另一方面,信徒既有信心隨時支取主的能力,也就更有力量忍耐一切苦難和不愉快的事,更不怕這些事情的來臨。

  “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不是勉勉強強的忍耐寬容,而是甘心樂意地忍耐所臨到自己身上的患難、逼迫,或不平的待遇。如使徒們為主受苦,被鞭人打之後,反而歡喜快樂(徒5:41;羅5:3-5)。

四.代禱中的感謝(1:12-14)

“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1:12-14)

  上文保羅已為歌羅西信徒感謝主的恩典,在此,使徒又在代禱之中,不知不覺為神所賜給眾聖徒的厚恩而感謝神,這感謝之內容有三要點:

1. 感謝神使我們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1:12)

“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1:12)

  “基業”指天上的一切盼望、榮耀,永生的福樂、賞賜,與屬天之各種權利。信徒在信主得救以後,就有聖靈住在心中,作為得基業的憑據。這天上的基業是要在光明中與眾聖徒同得的,表示是用十分公正、合法、光明的方式得着的。在天上得基業與在地上得基業不同,地上的人常常不喜歡和別人一同得基業,只喜歡自己獨得,因而常常彼此爭鬥,甚至夫妻父子也反目無情。因為地上的產業十分有限,不能滿足人的心,得基業的人也常是貪心和自私的;但天上的基業卻能完全滿足每一個人的需要,足夠讓一切人一同來得。並且那些有資格領受天上基業的人,都是曾經蒙主的寶血洗淨的人,他們在主的恩中不會爭奪天上的基業,而是歡喜與眾人同得。這樣與“眾聖徒”同得“基業”,就叫神恩典的豐富和基督救贖功效之偉大,更清楚地顯明出來。

2. 感謝神將我們遷到愛子國裏(1:13)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1:13)

  神怎樣將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祂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然後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這個次序是連在一起發生的。

  “黑暗的權勢”,指魔鬼和罪惡的勢力(彼前2:9;路22:53;來2:14)。因這世界是在黑暗的權勢之下“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5:19),充滿各樣罪惡(羅1:21-32)。世人的行為常在黑暗中,看不見自己是自欺、虛偽、不喜歡光明的(約3:19;約壹2:11)。

  “愛子的國”就是基督的國。注意“遷到”原文是過去式,不是指將來的事,乃是指以往的事,與上句“脫離黑暗的權勢”同是信徒得救時所蒙的恩典。我們已經被遷到“愛子的國裏”。這“國”按現今來說就是指教會。主的國度將來要具體的實現,但現今卻是無形的,就是指散在全世界真正得救重生的基督徒們,他們就是真教會。

  “愛子”原文 huiou tēs agapēs autou,聖經只這樣連用過一次,雖然中文聖經在14、15節都用過,但英文聖經這兩節只用了兩個代名詞 whomwho。這“愛子”特別強調基督與父神的關係,乃是神所喜悅的獨生子。所以凡在愛子裏的人也都是蒙愛的,且都有了愛子的生命,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1:3-4;加4:5-6)。

  “遷到”不只是口頭上的一種承諾,而是實際被遷移到愛子的國裏。神不是將我們留在黑暗中,而應許我們有光明;祂乃是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又實際地把我們搬到祂的國裏,成為祂國裏的子民。所以基督徒在事奉主的時候,切不可說我的“心”實在願意在神家中配搭事奉,但他的“人”卻始終不離開黑暗的行事。

3. 感謝神使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1:14)

“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1:14)

  得蒙救贖與罪得赦免實際上是同一件事,但“救贖”注意主耶穌方面,為拯救我們所付出的代價;赦免注重蒙恩者方面所領受之恩典,“救贖”是我們得赦免的根據,赦免是我們蒙救贖的效果。

  原文“得”是今恆時體,“救贖”與“赦免”是名詞。這表示我們在基督裏一直都有救贖,有赦免。雖然信徒得救之後,還可能犯罪跌倒,但基督救贖的功效並未停止,祂救贖的恩典永不會缺少,我們還可以藉着信心支取祂救贖的功勞,懇求祂的赦免。我們既然都是身受基督救命之恩的人,就當將生命才智全獻在祂手中,凡事求祂的喜悅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