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後書讀經講義



壹 關於主的日子來到(2:1-3)

一.警告不要輕易動心(2:1-2)

“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2:1)

  本節注意五點:

  A. “降臨”parousias,這個字的原意是指一個人的親身來到;在聖經中是專指基督的來臨說的。按下文4節、8節,可知這裏所講基督的降臨,是指降臨到地上說的。

  “聚集”原文 episunagōgēs,英文聖經譯作 gathering together(聚集在一起)。全新約只用過兩次,除本節外,只有來十章25節通用,譯作“聚會”。

  B. 使徒保羅在這裏只說:“我們到祂那裏聚集”,卻不說信徒被提到主那裏;因“我們到祂那裏聚集”,包括信徒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又和祂一同降到地上…都可算為“我們到祂那裏聚集”。

  C. 如果以為這句話就是指被提,就很矛盾;因下文所講的,是基督在大罪人顯露後才降到地上,然後用祂口中的氣滅絕牠(2:8)。要是這些事發生在信徒被提之先,那豈不是說,主已經降到地上,信徒才被提麼?若主已降到地上,如何還能在空中跟信徒相遇?

  D. 論到“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這句話,只是使徒宣告他以下所講的信息,是關乎主再來那方面的信息。主降臨包括好些大事,“我們到祂那裏聚集”,只是其中的一項大事,是附屬在主降臨時的事。使徒在此不是對“主的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預作層次先後的分別。

  其實本段的主要內容,是講到主耶穌從空中降到地上之前,必先發生的事。但使徒保羅附加上一句“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是證明第2節那些冒保羅的名,在所寫的書信中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這句話的不可靠。如果主的日子現在到了,怎麼信徒還沒有到主那裏聚集呢?附上這句話,只是要證明“現在到了”的講法錯了。

  E. “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裏聚集”,這兩句話的先後,不就是事情發生次序的先後。這一點對本段的解釋很重要,從本段下文我們可以得着證據。

  雖然使徒在本段中一再提醒信徒,基督從空中降臨到地上之前,必有某些預兆發生,但下文的講論中,並未嚴格地按照事情發生的先後次序來敘述,也就是說,全段文字的敘述,並未按照事件發生的先後。例如:二章3至5節已經講到那“沉淪之子”要坐在神的殿裏自稱為神,那就是已經顯露出來的情形;但6至7節卻又說要等待一個“攔阻”除去,牠才顯露,第8節已經講到,主要用降臨的榮光滅絕那不法的人;而第9節、10節卻又提到那不法的人是照着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異能神蹟。可見在本段中,使徒並未很嚴格地按事情發生的先後敘述主降臨的事。

  實際上,聖經大部分預言,甚至比較有層次的啟示錄,也不全是按事情發生的先後層次來記錄的。先知們預言主降臨的情景,在時間和層次方面都只是概括性的敘述;大致上按次序,卻不一定先記載的就是先發生的事。

“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2:2)

  “靈”指邪靈,因為牠的行事跟使徒的教訓相背,是使徒所吩咐要提防的。使徒約翰也有類似的教訓:“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約壹4:1)。基督徒雖然注重聖靈的能力和引導,卻也要提防邪靈的欺騙和假冒。神的真道,基本上是出於靈感,不是人間的哲理或人的心思所能構想出來,當然超凡脫俗,跟一般人的道理不同;正因為這樣,魔鬼就很可能利用這種機會魚目混珠,給人虛假的超然經歷,叫人受騙。從本節經文看來,顯然在帖撒羅尼迦教會中,已經有人聽信了某種靈感所得的啟示,以為“主的日子現在到了”,所以使徒才特別警戒他們“不要輕易動心”。

  “有言語”,可能是指某種錯誤的道理,或傳說。在此所提的“靈”、“言語”、“書信”,都是單數式的,意思就是,不論有任何靈感、任何言論,任何冒保羅的名所寫的信,如果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都要小心提防,不可輕信。

  主耶穌在世時,也提到大災難來臨時,會有假基督假先知興起,說基督已經來到;卻是不可信的。“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裏;或說,基督在那裏;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裏,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23-27)。

  現在教會也常有人發出類似的大話,擅自預測主來的日子。結果是引起信徒盲目的衝動,給外人留下許多笑柄;但對信徒實際生活和準備迎見主來說,並沒有真正的益處。

  “不要輕易動心”,凡是在聖經真理以外的超然啟示,基督徒都要存戒備的心。不能因為那說話的人會行神蹟奇事,或所說的預言也有應驗的,就輕信他所說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罷;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申13:1-3)。

  “也不要驚慌”,當時大概有少數信徒已因所聽的話引起惊慌,以為主既已來到,那就表示自己已經沒有被提的指望,因而驚慌失望;而且若主已經來到,世界將發生甚麼事,也令他們感到惶恐迷茫。在這種情形下的信徒,最容易受欺騙迷惑。所以使徒勸他們不用驚慌,不要那麼輕易被人的邪說動搖,要站穩在主話語的磐石上。

二.預兆必有大罪人顯露(2:3)

“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2:3)

  “不拘用甚麼法子”,包括第2節所說的“有靈、有言語、有…書信”。那些誘惑人的,也可能先用一些神蹟奇事,取得信徒的信任之後,才在道理上誘惑信徒。

  保羅勸告帖撒羅尼迦信徒不要被人誘惑,因為在“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這話是否表示,保羅認為信徒要經過災難才被提呢?因為按下文所記,大罪人顯露時,要在殿中自稱為神;這當然是發生在地上的事,直到主藉降臨的榮光把牠除掉。這“降臨”當然也是指降臨到地上。

  注意,保羅雖然用大罪人必先顯露,來提醒帖撒羅尼迦信徒,不要被那些說主的日子已到的人誘惑;這卻不夠作為信徒要經過大災難的根據,也跟信徒被提沒有直接的關係。因為如果保羅在這裏是講論信徒要在大罪人顯露之後(也就是經過大災難之後)才被提的話,那時基督已經降臨到地上(帖後2:8),信徒怎麼還會再被提到雲裏與主相遇?所以,如果因為保羅用大罪人必先顯露這件事提醒帖撒羅尼迦信徒,就推想信徒被提是在大罪人顯露之後的話,就等於說,沒有被提這回事;因為大罪人的顯露,和主耶穌降臨到地上,把牠除滅,這中間並沒有任何空隙的時間,可以插入信徒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又在“天上”舉行羔羊的婚筵(啟19:1、7)。基督降到地上時,除滅敵基督者,並擊殺列國(啟19:1-16)以後,就開始千年國(啟20:4-6;太25:31-34;但2:44;太6:10),而不是再從地上把信徒提到空中。

  而且按啟十九章的記載,羔羊的婚筵就是基督迎娶教會,是發生在天上(啟19:1、7;參林後11:2),是在祂降臨到地上除滅仇敵之先(啟19章,19:1、7、11、19)。聖經又明說,主降臨時信徒要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7),那是主降臨中的一項大事。林前十五章51至52節,腓三章20至21節,羅八章23節所論信徒身體的改變與得贖,也與信徒要被提的觀念配合。

  所以,與其說保羅用大罪人必先顯露,提醒帖撒羅尼迦信徒不要受迷惑,是暗示信徒經過大災難才被提;倒不如說,使徒用這些話提醒信徒的主要目的,是證明“主的日子已到”這話的謬誤。因為如果主的日子已到,帖撒羅尼迦信徒就是被留下來經過大災難的人了。既是這樣,大災難中必有大罪人顯露,坐在神的殿中自稱為神,而終於被主用口中的氣消滅的事,為甚麼卻完全沒有發生在他們之中?可見主的日子並沒有來到。

  “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原文只有一個字 apostasia,就是反叛或背叛的意思。按 Englishman's Greek Concordance,新約只用過兩次;另一次在徒二十一章21節,和合本譯作“離棄”。

  “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本句已解釋了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沉淪”原文 apōleia,也可以譯作“滅亡”。猶大被稱為“滅亡之子”(約17:12),原文就是這個字;在福音書中,猶大批評馬利亞何必“枉費”香膏,“枉費”原文也正是這個字。Apōleia 在新約中多半譯作“沉淪”或“滅亡”(太7:13;約17:12;徒8:20,25:16“定…罪”;羅9:22“毀滅”;腓1:28,3:19;帖後2:3;提前6:9;來10:39;彼後2:2“邪淫的行為”、3,3:7、16;啟17:8、11)。只有太二十六章8節,可十四章4節那兩次譯作“枉費”。

  這“沉淪之子”,也就是下文的“不法的人”(2:8-9)。使徒約翰叫牠做“那敵基督者”(約壹2:18),與舊約但以理所說的“小角”(但7:8),啟十三章的“獸”,都和將來在大災難時要出現的“那敵基督者”,是相同的人。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