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後書讀經講義



貳 預備主來的日子(3:8-13)

  本段主要意思是解明主耶穌為甚麼還未第二次降臨,並勸勉信徒不可因主來的遲延而放鬆自己,應當時刻警醒,等候仰望主的日子來到。這些勸勉反映當時信徒對於主耶穌再來的應許的遲延發生疑惑。當時的假師傅顯然充分地利用這一點來搖動信徒的信心。直到今日,信徒仍會因為屢次聽聞主快再來的警告,卻未見主降臨,因而對主再來的應許發生疑惑甚至對整個信仰埋下不信的種子,因而給異端搖動他們信心的機會,生出各種有關主再來的錯誤道理。在此彼得的講解可分為四點:

一.主看千年如一日(3:8)

“親愛的弟兄阿,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3:8)

  “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表示彼得在此所講的信息,並非那些信徒所不知道,沒有人可記住他們還未知道的事,是那些信徒忽略了所已經知道或聽到的事。這不可忘記的事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這句話是引自詩九十篇4節,摩西祈禱的時候說:“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但彼得將摩西禱告中所說的話,再加以推廣,將反面的意思也表明出來。主不但看千年如一日,亦看一日如千年。表示主在時間方面,不像人類那樣受一定時間次序的限制,不論是需要一千年才成功的事,或只需一日便可以成功的事,在祂都是一樣的。祂在成就任何事情上並無時間方面的困難。所以我們不能用我們對於時間的觀念來推測神的作為,以為神必須在某一時間限制之內完成某等事情,否則便會太遲或無法完成祂的旨意。我們並沒有神的能力,更不能用時間限制神的作為。

  有解經者引用本節經文解釋聖經中的日子,將聖經中某些日子解為一千年,這不會是使徒的本意。彼得絕無意思把他這句話當作我們解釋聖經中其他日子的原則,以為我們可以隨便把這原則用於聖經所記的某些日子,而把那些“日”解為“千年”。這樣必會發生許多錯誤和混亂的。

  例如有人引用本節解釋創世記第一章中的六日就是六千年,我們撇開創世記第一章的六日是否六千年的問題不談,但這樣的引用實在是“大膽”的、不穩當的。為甚麼創世記第一章中之六日必須引用這節經文來解釋?是否聖經中其他的日子也可以同樣引用?引用聖經是要有需要引用的理由的,其實與其引用本節的日子,以解釋創世記中的六日,毋寧按本節的精義說明這位全能之神,可以將一個長時期才能成功的事,在一日之間成功,同時又能使祂一日之間所成功的,包含着需要有長時期累積才能成功的功效,以致人們去分析研究祂那一日所成功的事時,以為那是必須經過長久的年日才能造成的。

  這又有甚麼希奇呢?因為“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人們用自己的時間觀點去推測這位超時間、超空間之神的作為,是何等愚昧和可笑呢?

  引用聖經解釋聖經誠然是好的,但必須留心所引用的經文是否可以作為其他經文的解釋,若盲目引用,或牽強附會,就比不引用經文更壞。因為它不但將一處經文作錯誤的解釋,還將所引用的另一處經文作錯誤的引用,結果,使人對聖經的認識發生更大的混亂。許多異端道理也都強調“以經解經”,但卻不照正意引用經文。未世基督徒實在應當“慎思明辨”(林前14:29),切勿囫圇吞棗,不分黑白,才不致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了(弗4:14)。

二.主遲來的緣故(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這裏所說的應許不是指一般的應許,乃是特別指出有關主要再來的應許,如約十四章3節,路二十一章27至28節,二十二章29至30節等類的事。這些應許所以未立即成就,並非因祂耽延乃是因祂的寬容。

  注意:“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使徒這兩句話有為主耶穌辯護的意思。不要以為主再來的應許遲遲未實現是主那方面的耽延,其實不是主那方面誤事耽延或失信,乃是主要“寬容你們,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主耶穌未能快來對這世界施行審判之故,並非不願照祂的應許快快實現祂所說過的話,乃是由於主的慈愛心腸,不願那麼快收回人人都可以悔改的機會,乃願每一個應得救的都早日悔改歸主的緣故。

  “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這句話顯然不是對基督徒說的。但注意:“乃是寬容你們”的“你們”,卻當是指受書人信徒,而不是指未信的人,因使徒在書信的開端已經說明:“寫信給那因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這樣,難道信徒還未確定是否得救,未知會否沉淪嗎?不然彼得把這兩句話“乃是寬容你們”和“不願一人沉淪…”合在一起說,便具有雙重意義:一方面說出神對罪人的心意是願意每一個人都能悔改,不願一人沉淪,所以基督徒應當體會主的心,趁主未來之前,盡量引領沉淪在罪中的人悔改歸向神;另一方面也說出,神不但寬容罪人,讓他們仍有機會悔改,其實更是寬容基督徒,使他們仍有可以引領罪人悔改的機會,不至空手見主。

  所以本節的主要用意,是以信徒為對象。使徒警告信徒不可怪責主耽延未來,而以為主的應許不可信,其實乃是主寬容他們自己,仍給他們事奉主,為主盡忠的機會。信徒應當趕快趁主耽延的時機,潔淨自己、熱心救人,以免辜負了主“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的心意。

三.主來像“賊”(3:10上)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3:10上)

  這句話在聖經中已提及多次(參太24:43;帖前5:2;啟3:3,16:15)。為甚麼使徒說主的日子像賊來到一樣?在此應注意“日子”二字,而不應注重“賊”字,彼得講這比喻的重點是取意於時間方面的難以預料。“賊”的來臨,不論在甚麼時侯,總是選擇最難被人料知的時間,以便使人難以防備。照樣,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也是人所無法逆料或預算得來的。

  關於這一點,主自己在世時已講得十分明白。祂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太24:36)。所以任何人,用任何方法去計算主來的“日子”或“時辰”,都必然是錯誤的,不論人們宣稱如何得着超然的靈感與啟示,但它們若與聖經的明文相衝突的,就顯明是錯誤的。

  總之,基督徒對於主再來的態度,應當保持時刻準備好的狀態,以等候那隨時會再來的主。

四.主來與世界末日(3:10下-12)

“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3:10下-12)

  “那日”是指世界的末日,因下文所說的是關乎世界的最後結局的事;所以這“那日”與10節首句的“主的日子”不同。“主的日子”是指主耶穌的第二次降臨,這就從“要像賊一樣來到”(對照太24:43)便可以肯定。但本節中的“那日”卻是指舊天地的最後毀滅,因下文明說都要被烈火銷化(參啟20:15,21:1)。

  按事情發生的次序來說:主的第二次降臨,離開世界的最後結局最少還有一千年的間隔(啟20:6-15)。但彼得在這裏是概括地預指未可見的將來的事,所以在時間的程序方面是籠統說的。正如我們回溯以往的歷史時,在時間方面常是按整個時期來說,我們會把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事放在一起說。照樣,“主的日子”和“那日”雖然同屬末後一段時期的事,卻是彼此相差了一千年。

  “天必大有響聲”,這句話似乎表示那使這世界上一切“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的,可能是由於一種猛烈的爆炸而引起的焚燒。“大有響聲”暗示那種爆炸是屬於類似現今核子彈爆炸而引起的威力,或更甚於現今人類所有最具威力的武器的某種天然的爆炸,也可能是直接出於神超然的能力所發出的毀滅力量,正如神毀滅了所多瑪、蛾摩拉那樣。

  “這一切既都…你們為人該…”,使徒指明這世界的最後結局,將必毀滅而歸於無有;其目的卻不是要引起信徒的悲觀的人生觀,乃是鼓勵他們。既知道這物質世界的虛空和最終結局,就當熱心地為那永存的靈界的事物,積極進取,行事為人竭力追求聖潔和敬虔,以求在永世之中有真實的“財富”和榮耀。所以基督徒的輕看世界,絕不是一種消極的道理,乃是以輕看世界的精神,努力從事於那些可以存留到永世的事物;這就是基督徒的世界觀。

  “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這“神的日子”似乎是指世界被火焚燒之後,一個新的天地將要開始的那個日子(啟21:1)。在那新天新地中,神要親自與人同在,並將一切更新(啟21:3-5)。

  “那日天被火燒…”,原文的“天”ouranoi 是多數式的。這樣所謂“天”的意思不是單指地球上的人所見的“天”,乃是指全宇宙,或包括若干星球。這樣,將來更新的天地,並非僅限於地球,也可能是整個宇宙的更新。

  基督徒應當切切仰望神的日子的來臨。認識這世界的虛空和短暫,就是我們愛慕、等候、切望屬天的祝福和進步的力量和理由了。反之,信徒既知道這世界的虛空和只是暫時的存在,而仍貪圖這至暫至輕的快樂,忽略了天上的福氣,便是無知而愚頑的人了。

  “有形質的”,原文 stoicheia,英文譯作 elements,即“元素”或“原質”;有人以為這可能是暗指原子彈。但按全句意思,這裏不是說這“有形質的”要怎樣去毀滅別的,乃是說它將要如何被毀滅。是有形質的都要被鎔化,卻不是有形質去使別的物質鎔化。無論如何,這說明了將有一種徹底的毀滅,會臨到這世界;其毀滅之程度,甚至最小的單位也不存在。

五.主來與新天新地(3:13)

“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3:13)

  這應許在舊約先知書中曾提及。“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賽65:17,66:22)。

  按啟二十一章1節在白色大寶座審判之後,這舊天地就要過去,另有新天新地將要出現。在新天新地中一切都是“義”的,沒有罪惡和痛苦的存在。那時,神的應許便完全實現了。

  新天新地之“天”原文是多數式,即“諸天”之意。本節“我們照祂的應許”與第4節“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裏呢”成強烈的對比。不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無法“照主的應許”逃避最後的審判,也沒有進入新天新地的盼望。但基督徒既是相信且以主的應許為根據的人,就當“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的來臨。使那可怕的世界末日不是成為我們的末日和災禍,乃是照着主所應許的盼望真正實現。讓我們不聽人的話,乃是照主的應許等候主的降臨吧。

  “有義居在其中”,這“義”一方面可以指神的義,或一切承受了神的義的人(腓3:9),亦直接指耶穌基督本身,因基督就是“那義者”(徒7:52;約壹2:1,3:7)。新天新地的最大特點是有基督住在其中,成為新天新地的中心(參啟21:22-27)。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