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後書讀經講義



三.假師傅的行事為人(2:10-22)

  本章實際上全章都是講論假師傅的行事為人。彼得在上文略提及這些人的信仰與行事之後,插入了他所引證的若干歷史實例,作為一種警戒性的解說。然後在此彼得再回復到原來的論題上,重複地詳細講論這些假師傅的不虔不義。指出這些假師傅乃是與古代那些應當滅亡的人同死,而不是屬於有信心之人那一等。他們在人前雖然難以被人辨別,但全知的神是知道分別誰是敬虔的義人,誰是不虔不義的惡人。正如神在古時的世代中,已經分別了挪亞一家與他那時代的人,以及羅得和所多瑪的人一樣。在此分五點研究:

1. 縱慾不法(2:10上)

“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2:10上)

  “肉身”,在此指身體或舊生命之“肉體”均可。舊生命的敗壞性情,係潛伏在身體之內,與身體聯結在一起的。自從人類墮落以後,各種身體上的需要,已超越常軌,而且不是人的意志所能克制;反之它們倒成為一種“肢體的律”支配控制人的心志,使人隨從它們的要求而行事,因而生出種種罪行。

  所以,在這裹“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也就是隨從肉體的支配,放縱各種污穢的邪情惡慾的意思。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二章,論及信徒未信主之前的情形,也是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因未有生命的人,不但自己甘願隨從私慾去沾染各種污穢的罪惡,而且他們也沒有能力不隨從私慾。人身體上的各種慾望原本是正常的,不論飲食男女,都是無罪的;但罪惡進入人類的生命中之後,這一切的慾望,既都含罪的性質而超越常軌,便需要予以控制,不能一味“隨從”。但一個仍活在罪中的人絕不可能真正的制勝肉體的私慾;唯有被基督所救贖,重生得救的人,有神的生命和聖靈住在心中,才能藉着神的真道和聖靈的能力勝過肉體。

  雖然,基督徒也像世人一樣,身上有各種的慾望,並且好些慾望是正常的,但我們並無必須隨從身上的慾望而行。因我們活在世上的主要目的不是滿足身上的慾望,乃是滿足神的心意。我們不過給予身體必須的滿足,卻不是無止境地去滿足身體各種的慾望。因為身體的私慾是不會滿足的,不會說夠了的;若不加以節制,便會貪得無厭,漫無休止。假師傅既無基督的生命,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當然只能隨從肉體的要求,放縱污穢的情慾了。“輕慢主治的人”,“主治”原文 kuriotēs 就是“權柄”的意思,新約共用過四次,在弗一章21節,西一章16節譯作“掌權的”,在猶8節英譯均作“主權”dominion,本處則譯作“政府”government。其意義大概是指掌權的政府說的。這等假師傅,不但放縱私慾,而且行事不顧國家法律,輕忽政府的權利,好行不法的事。他們既不服從真理,只有敬虔的外貌,實際上是目中無神的人,神的權能尚且輕慢(加6:7),當然也輕慢地上的政府了。

  這“輕慢主治的”亦可以推廣其意義,指那些假師傅輕慢教會中有權柄的神的僕人們。他們否認忠心神僕治理教會的權柄而妄自尊大。總之,他們的行事處處顯示其“不法”的本質,實在是和那將要顯露的“不法的人”(帖後2:8)同出於一個源頭。

2. 善於毀謗(2:10下-11)

“他們膽大任性,毀謗在尊位的,也不知懼怕。”(2:10下)

  他們在犯罪方面是膽大的,而且任性而行,隨自己所喜歡的說話行事,不理會神的旨意和權能。他們不會因犯罪太多而膽怯。又善於毀謗那些在尊位的人,就是上文所說那些掌權的“主治”者。

  聖經主張信徒在不違背信仰的原則下順服政府的一切權力。輕忽或藐視地上的政府,就是藐視神,因為一切的權柄都是從神來的(羅13:1),使徒彼得在前書二章13至17節的教訓,也是要信徒尊重政府的權力。但在政府濫用權力壓逼信徒背棄神的時候,使徒彼得卻曾親自反抗這等權力“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32)。

  這些人毀謗在尊位的目的,實係要掩飾他們不法的行事。所有毀謗人的,都是要藉着挑剔別人的不是以遮蓋自己的罪行,或誇示自己的長處。這等假師傅既放縱情慾、膽大任性,當然是生活腐化、行為不檢,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行事辯護,便不能不毀謗當權的人,不論對政府或教會都不例外了。

  歷來異端擾亂教會、誘惑信徒,必然先盡力毀謗教會中有名望而被神所重用、又為眾信徒所敬仰的神僕們;他們對他們的道理、生活、工作,都必盡力刁難、吹毛求疵,尋找藉口肄意造謠,務使信徒對他們的領袖發生惡感,不再聽從他們的教導,對所領受的真道,信心動搖。然後他們便可以乘虛而入,假裝虔誠、謙虛和愛心,用錯誤的道理引領信徒陷入歧途。

  “毀謗”是魔鬼工作的法則,魔鬼就是一位控告者。在今日教會中,縱然不受異端的攻擊,也常易於看見同工之間所發生的爭執,或遭受別人毀謗。這些事的真正原因,常是出於嫉妒。一切忠心的門徒都應當完全棄絕這一行徑,因為這乃是屬於假師傅那一等人的行事。

“就是天使,雖然力量權能更大,還不用毀謗的話在主面前告他們。”(2:11)

  本節經文告訴我們天使的心是十分善良、謙和、無惡意、無憤恨的。雖然他們也憎厭罪惡,但他們並不以“毀謗”的態度來對待假師傅們,他們不會在別人的錯誤上故意誇張以詆毀對方。

  本節中“在主面前告他們”這“他們”是指甚麼人,是值得注意的。按上文的語氣而論。這“他們”應當指假師傅無疑,但天使是屬靈的受造者與屬肉身的假師傅並不共同生活在世上,他們怎會去“毀謗”這些假師傅?這似乎表示那些假師傅的行事,是有神所差派的使者暗中監視的。按聖經的記載,信徒的行事生活,是有天使暗中看顧保護的(參徒12:15;詩34:7),則假師傅,假先知的行事,受天使暗中的監視與攔阻是不算希奇的。例如假先知巴蘭的行事,就曾受天使的攔阻和警告(民22:21-35)。魔鬼的使者如何暗中窺伺基督徒,要攻擊誘惑他們,而那些受神差遣而為蒙受救恩的人效力的天使(來1:14),也如何暗中看顧屬神的人而留意假師傅的詭詐,當然也就不希奇了(參但10:10-21)。

  天使對這些假師傅的行事,在神面前並沒有作誇大的報告。他們的權能比假師傅更大,而性情則更溫和而公正。他們只忠實地將他們的行事向神說明。但這些假師傅卻相反,他們對那些忠心神僕良善的行為,用詭計和捏造的言語詆毀他們,全無公正良善的心。

  本節若與猶大書8至9節參照,便發現猶大書所記較詳細而略為不同。猶大書說:“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用毀謗的話罪責他們,只說:主責備你吧!”天使長為甚麼會和魔鬼為摩西的屍首爭辯?聖經未有詳細記載。可能是魔鬼想利用摩西的屍首迷惑以色列人使他們陷在拜偶像的罪中,而天使長則禁止魔鬼利用摩西的屍首作迷惑人的事,但這只是我們的推測,聖經並無明文。但在這裏我們所特別注意的是猶大書所說的雖與本書在這裏所記的十分相似,卻不完全是指同一件事。因為猶大書特別提到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爭辯,但本書卻未提這件事,而將天使不用毀謗的話這一點應用在假師傅們身上,以說明天使的力量雖然比假師傅們更大,在主面前尚且不敢擅自以誇大或不懷善意的話語誹謗他們。這樣,猶大書更詳細地講出彼得在這裏所說:“天使…不用毀謗的話…”的背景,並且,使他們將兩書參照在一起時,可以看出聖經是將假師傅和魔鬼同列,視為一類的人物,是和魔鬼同一陣線的人。正如主耶穌在世上時,也曾將那曾經跟祂三年之久,位列十二使徒之一的猶大稱為“魔鬼”(約6:70-71)。

3. 卑污如畜(2:12-14)

“但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2:12)

  “但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沒有靈性的畜類既不明白人的事,只能供人宰殺享用。這等假師傅,雖有若干屬靈的知識,卻沒有屬靈的生命,對屬靈的事並無真實的經歷,對神的事只能憑自己的意思猜測,而自以為是,其實並無領悟神旨意的才能,對信徒的靈性並無助益,對於神救贖的計劃和工作,更不能有絲毫用處;他們在神面前就如對人類沒有甚麼貢獻的畜類等候宰殺一樣,等候永遠的滅亡。

  人類原是萬物之靈,但亞當犯罪之後,心靈與神隔絕,愈來愈不認識神,結果就如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所表現之種種強暴的罪行,與禽獸無異。事實上現今人類揭開了虛偽的禮貌與文明的外衣之後,所暴露的野蠻、兇惡、殘暴、淫慾、污穢的本相,實比較無靈性的野獸更為醜惡。這等假師傅雖用屬靈的知識和外貌的敬虔為外衣,但他們的實際生命卻未曾重生得救,與墮落的罪人無分別。

  “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假師傅們既沒有屬靈的生命,在屬靈的經歷和追求上,當然無法與真神僕相比,結果必然無法在屬靈方面獲得信徒的敬愛,便會毀謗那些忠心的神僕,或用其他屬世、屬肉體的手段籠絡信徒,造成教會各種的糾紛。其實他們所毀謗的是他們不知道的,因為他們從未經歷領悟過。

  “正在敗壞人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按神的審判來說,這等人既不是真正的牧者,只會敗壞人的工作,又存着貪心,另有企圖,以敬虔為得利的門徑,以敗壞別人的工作,使自己得利益,將來必會受神的審判,遭受永遠的“敗壞”。但這句話不只指將來,亦指今世。敗壞人的常會害人終害己,自遭敗壞;許多毀謗人的會弄巧成拙,顯出自己的詭詐和內心的惡意,而變成敗壞自己。神在不可見之中掌管人的命運和動作,雖然在最後大審判還未到的今世,也會偶然顯出祂奇妙的智慧,使行惡的人嘗到自己的惡果。

“行的不義,就得了不義的工價。這些人喜愛白晝宴樂,他們已被玷污,又有瑕疵,正與你們一同坐席,就以自己的詭詐為快樂。”(2:13)

  “行不義的,就得了不義的工價。”他們所行的事既是“不義的”,所得的工價也是“不義”。正如猶大賣主,終於得着了他那“不義的工價”三十塊錢,但他並沒有享用這三十塊錢,卻因良心的譴責而自己在樹上吊死了;不但肉身悲慘的死去,靈魂也永遠滅亡。

  假師傅們常為着要得不義的工價而多行不義,以能得着眼前的利益和物質的好處為滿足。其實這不過為他們自己種下不義的種子,使自己日後收取不義的果子。

  “這些人喜受白晝宴樂…”他們既是屬肉體的人,當然喜歡肉體的宴樂。在此所說的“白晝宴樂”不會是指偶然的喜慶筵席,而是指荒宴好飲,以吃喝玩耍為事說的。聖經並不反對偶然為特殊目的而舉行的筵宴,例如主耶穌曾參加結婚的筵席(約2:1-11),又曾赴法利賽人的筵席(路7:36-50,14:1-24)。

  注意“白晝宴樂”之“白晝”,證明所說的宴樂是佔用了工作的時間之宴樂。白晝是作工的時候(約9:4),竟用於宴樂,可見這等人無所事事,虛耗時光,看重宴樂過於工作。

  聖經中提及“宴樂”常用於壞的方面,如路十六章的財主,天天奢華宴樂。保羅給提摩太的書信中,也提及那些“好宴樂的寡婦,正活着的時候,也是死的”(提前5:6)。雅各在他的書信中亦責備那些富足的人,只知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所以聖經中提及“宴樂”常是偏重飲宴醉酒,尋歡作樂,為肉體安排方面。這些假師傅正喜歡這些事。

  “正與你們一同坐席…”在猶大書12節的“坐席”是指愛筵,即記念主的筵席。然則這些假師傅和信徒有若干程度的交往,他們實已被教會接納,與信徒同吃“主的晚餐”,同擘餅記念主了。

  “就以自己的詭計為快樂”,意思就是以他們的虛偽裝假能以欺瞞信徒的眼目為快樂,以為他們外貌的敬虔已成功地掩飾了他們的真正動機而沾沾自喜。

“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正是被咒詛的種類。”(2:14)

  “他們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他們不但喜好吃喝宴樂,虛偽詭詐,且充滿了淫亂污穢的心意,因而在不知不覺之中表露於行為。“滿眼是淫色”就是他們的一種表露。這顯示他們喜歡看淫污猥褻的東西;他們的眼目,以淫慾卑污的事為享樂。對於罪惡的試探無力抗拒,對於那些纏累着他們的肉慾無法擺脫,因而止不住犯罪。他們外表虛假的虔誠,雖或可以暫時欺瞞人的眼目,卻不能“止住”他們內心那種要犯罪的情慾,而至終不得不表露出來。

  “引誘那心不堅固的人”,可見他們不但自己犯罪,也誘惑別人和他們一同犯罪。“心不堅固的”指靈性軟弱或剛剛信主的人。他們既較為軟弱,也就易於受引誘了。但他們受了誘惑之後,必然影響整個教會,使教會也陷於“不堅固”的情形中。

  所有犯罪的人若不肯悔改,便都必然喜歡引誘別人和他們同行一路。他們會編造各種理由,為自己的罪行辯護掩蓋,並鼓動那些在信心和真理方面比較幼稚的人跟隨他們,使他們少數人的行動成為一大群的行動;如此一來,他們的錯誤或虛偽的主張,便在教會形成一種勢力而有所庇護了。

  “心中習慣了貪婪”,表示他們不是偶然的貪心,乃是時時貪心,且藉非法手段取得他們不應得的利益。他們這樣行已成習慣。所有不按正當方法和努力以取得他們的利益的人,一旦有了一次的開始,就會漸漸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行,終於成為一種貪婪的習慣。基督徒應離開貪心的罪,以免陷於貪財的罪中,否則雖未成為假師傅,也已走向假師傅的路了。

4. 隨從巴蘭(2:15-16)

“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2:15)

  “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這“離棄”不一定表示他們是曾經走在正路中;也可以指他們雖知道正路卻不走在正路中,而是離棄了所知道的正路走差了。

  “走差了”表示那些假師傅和巴蘭所走的都同是錯路。巴蘭的路所以稱為錯路,因為:

  A. 是不義的路:

  他的不義是十分明顯的,不但因為他要去咒詛以色列人是神所不喜歡的,而且是因為這樣接受人的賄賂去作一些對第三者不利或受損的事,乃是埋沒良心、貪圖小利、不顧道義的小人所為;即使他不是一個“先知”,只是一個普通人,也不應當為着自己貪圖金銀而設法暗害別人,這不但按聖經的道理要被定為不義,就是一般世俗人的道德觀念中也是被定為不義的。

  B. 是虛榮的路:

  摩押王除了應許金錢給巴蘭之外,還應許他可以得着極大的尊榮。巴蘭顯然有貪圖虛榮的心,想在巴勒王跟前,得着他的寵信。基督徒若有貪圖今世虛榮的心,也會很容易“走差了”。這些假師傅為甚麼知道了正路之後,竟離棄正路走差了?因為有貪圖虛榮的心,所以才會重蹈巴蘭的複轍。

  C. 是背叛神的路:

  神既然要賜福以色列人,而巴蘭卻去咒詛他們,可見他所行的乃是背叛神的路。雖然巴蘭口中說要完全聽從神的吩咐去行,但他所行的路卻是神是所憎惡的。他一面惡神所愛的,愛神所惡的,又一面表示自己凡事遵從神的旨意,無愧為假師傅的“先祖”。現今也有不少基督徒在教會中禱告時表示他是多麼願意聽從神,對已往的失敗多麼痛悔,甚至流淚立志,但當他們的屬靈牧者引領他們去實行所聽的真道時,他們卻站在肉體一邊與神的真道對抗,甚至遷怒於神的僕人,對主的僕人懷怨含恨,引起教會更多糾紛。

  D. 是墮落的路:

  巴蘭雖然有屬靈的知識,卻沒有照所知的去行,反而將這些知識作為“得利的門徑”,在屬靈的事上貪圖利益,結果墮落到神要藉驢開口責備他的地步。注意神既差遣天使攔阻他的去路,為甚麼不先藉天使責備他,卻要先藉驢開口呢?照使徒彼得的話“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而以人言責備他的是那不能說話的驢,顯示神是故意這樣做使他受羞辱;因他所行的路,已使他失去了一個人所應有的尊貴品格,成為比驢都不如的牲畜,以致他要受驢的責備。基督徒若犯罪跌倒,就當知道他已失去神兒女的高貴身分,自甘墮落,若不立即回頭,必自招羞辱,像巴蘭一樣。

  E. 是頑梗的路:

  神雖然借驢開口責備巴蘭,用這麼超自然的方法使他知道所行的路是錯的,但巴蘭並未因此真正知道自己的錯或知道他所行的不能越過神;雖然按他口所說的,表現他是那麼順服神,但他所行的事,卻證明他實在從心裏想反抗神、衝破神的限制。他曾經嘗試了四次,都不能說出他所想咒詛的話。為甚麼會有四次那麼多呢?為甚麼不是一次呢?這“四次”說明了他想咒詛以色列人以換取摩押王的酬勞,是出於他的本心。並且每次作歌之前,都是確實想咒詛以色列人的;甚至一再改作“法術”的的方式(民24:1),希望能講出咒詛的話。在四次作歌失敗之後,巴蘭又獻計巴勒用米甸女子誘惑以色列人犯姦淫並拜偶像,終於使以色列因自己陷在罪中而招惹神的惱怒。可見他的心是何等的頑梗呢!他並不因神一再地管制着他的口,把他想講咒詛的話改成祝福,而有所儆惕覺悟,務求要得摩押王的尊榮與金錢而後已!

  巴蘭的例子告訴我們:當一個人的心被罪迷蒙之後便失去判斷是非的能力,只想達到犯罪之目的,不顧後果,利令智昏,基督徒不可不引以為戒啊!

  F. 是滅亡的路:

  從民三十一章8節和書十三章22節可知巴蘭的悲慘結局。他雖得到了他想求的金銀和尊榮卻未能享受這些金銀和尊榮,乃是與它們一同滅亡。正如上文13節所說的:“行不義的,就得了不義的工價。”巴蘭誠然得着了不義的工價,但不義的工價不獨是巴勒所賜給他的金銀和尊榮,亦包括他自己生命的喪亡和他一切財富的一同毀滅在內。

  使徒彼得說:“這些假師傅隨從了巴蘭的路”,事實上所有的異端假道都包含像巴蘭那樣貪愛金錢的特性。雖然他們的外表可以裝得像巴蘭那樣敬虔,但他們的內心卻完全受金錢的支配。

“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2:16)

  “…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聖經只在這裏間接地稱巴蘭為先知在論及神借着驢以人言攔阻巴蘭時用了“先知”這個字上節末句“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原文無“先知”一字。中文聖經“先知”之旁有小點,表示是譯聖經的人加進去的。巴蘭究竟是否是真正的先知(神的先知)?按彼得在這上文所討論的主題而論,巴蘭是被當作一個假先知之悲慘結局的實例,以教導信徒辨別甚麼是假師傅或真神僕;顯然地彼得是將巴蘭當作假先知,並非真先知。所以本句“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所用“先知”這個字只是泛指一種類別,而不是指個人在神前的地位和性質。正如約壹四章1節說:“一切的靈不可都信”,這“靈”字只是代表一種類別;是靈界方面的不是物質界方面的,卻未必是指聖靈或邪靈。

  按書十三章22節:“那時以色列人在所殺的人中,也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術士巴蘭。”很明確而直接地稱巴蘭為“術士”。若按巴蘭的行事來說,他實在是一個術士,但因對神的事有若干知識,又善於裝敬虔,且曾說預言(民23至24章),所以又兼作假先知。當他要開始為巴勒咒詛以色列人時,其獻祭用的方式與以色列人通常獻祭的方式亦絕不相同。而且摩西在民數記二十四章1節說巴蘭的獻祭乃是“求法術”,這樣看來“術士”才是巴蘭真正的身分,最少在他未曾在被動的、不由自主的情形下述說了民數記二十三至二十四章之預言之前,絕不是一個先知。他所以會有“先知”的雅號,實由於民數記二十三至二十四章的預言。因他既曾講過預言,便在人的心中很容易產生一種觀念,算他是一個先知;其實他只不過是一個術士出身的假先知而已。他堪稱為假先知、假師傅的老祖宗,他所行的路乃是後世的假師傅們所跟從的。

  巴蘭的事再一次向我們指出神能夠使用任何一個他要用的人,包括那些在我們看來,完全不配使用的人;但這些人的被神使用,並不代表他本人屬靈方面的成就。巴蘭講預言是一件事,他是否屬神、聖潔、敬虔,卻又是另一件事。所以我們不要憑人的工作表現來看人,也不要憑自己工作的成就,就自以為是成功的。

5. 虛妄矜誇(2:17-19)

“這些人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逼的霧氣,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2:17)

  “這些人是無水的井”,表示他們虛有其表,既不能有應有的用處,反而有害。井的最大用處是供人用水,井若無水就變成一個陷坑。這等人既有井的外貌,卻沒有水可以解人的干渴,便只能絆倒人了。他們有屬靈知識,在教會中佔了師傅的地位,豈知他們是“無水的井”,滿眼是淫色,引誘那些信心不堅固的人,編造犯罪的理由,曲解真理以遷就他們存着貪心的行為。

  井若無水,不但會成為人的陷阱,且會有毒氣致人於死。這等假師傅的各種虛偽,和他們在教會中所佔據的地位和言論,實在像有毒氣的井,使信徒的靈性癱瘓而陷於“死”境。

  “是狂風吹逼的霧”,霧會阻擋人的視線,使人看不清楚方向而迷途。這等人不但不能幫助人認清真理的路,且在真理的路上是一種“霧”,使人發生模糊和混亂的感覺。

  霧是輕浮的,沒有重量的,它既不像雨水那樣能以灌溉田野,又阻擋了太陽光不能照射在地上。這等假師傅正是“霧”,在神前是沒有價值的,也是沒有重量的。他們的存在是“至暫至輕”的,只限於眼所能見的今世,只能在人眼前“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4:14)。

  他們不但是“霧”,且是狂風吹逼的霧;霧原本就很容易散開的,沒有甚麼結集的力量,狂風吹逼的霧,則更易於被吹散;表示他們很快就會成為過去,消散於無形。雖然他們在世上所作的只不過是擾亂人對真理的認識,阻擋人得真理的光,但他們連作這樣的壞事也不能長久,他們的工作很快便會敗露,他們的生命很快消沒在這可見的世代中,他們虛有其表而無實際貢獻,絲毫不能在神前存留。

  “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是指他們終必歸入“黑暗”中去,永遠沉淪,因為他們原本就是黑暗之子。雖然他們在今世似乎可以任意妄為,膽大任性,縱情逸樂…但擺在他們前面的卻是“墨黑的幽暗”,神的審判和永久的刑罰正等待着他們。

“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才脫離妄行的人;”(2:18)

  “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他們具有魔鬼的特性,喜歡誇耀自己和說謊。但以理書第七章中所提及的“小角”,也是很會說誇大之話的,那“小角”乃是將來要出現的敵基督者。啟示錄第十三章提及一隻從海中上來的“獸”,那獸亦是敵基督者的預表。按聖經所記那獸有魔鬼所賜給他說誇大褻瀆話的口(啟13:5)。而這些假師傅既善於說誇大的話,這一切實在都是預備那要出現的敵基督者的來到,顯示這世代的結局日益臨近了。假師傅們的行事,不過是那要出現的敵基督者的部分顯露,他們雖然知道好些真理,卻無法掩藏他們那種喜好高抬自己的性格,因為魔鬼所作的工作,就是要盡量發表人內裏的敗壞。

  “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才脫離妄行的人。”這半節經文可作為上文14節的註解,說明了這些假師傅怎樣引誘那些“心不堅固”的人,並說明了14節“心不堅固的人”就是剛才脫離妄行的初信者,他們在真理知識和靈性生命上,都較軟弱,很容易被他們虛偽的敬虔所蒙騙。

  在此“肉身的情慾”與“邪淫的事”略有分別,前者不一定指姦淫污穢的罪惡,亦包括體貼肉體的各種敗壞,如五章19至21節所列的各種罪惡也都是肉身的情慾。但“邪淫”則特指淫亂或在拜偶像中所犯的淫亂之罪。總之,這一類的事,都是一切信徒所易於受誘惑的,假師傅便在這等事上,編造理論,使信徒放膽地去犯罪。

“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2:19)

  本節更清楚指出這等假師傅自己仍在罪惡的捆縛中,不明白“自由”的真義。他們可能攻擊那些真正愛主敬虔度日的人為偽善、落後、思想陳舊。他們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怎能應許人自由呢?顯然他們所應許給人的自由,乃是任意而行的自由,犯罪的自由,掙脫真理規範的自由。

  主耶穌曾對當時的猶太人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約8:33);但耶穌卻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天父的兒子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4-36)。主耶穌的意思顯然是指明那些猶太人所以為的自由實在不是真自由,因他們還在罪中作奴仆。而這等假師傅比那些猶太人更不如,他們既未嘗過真自由的美好,又憑自己的聰明誤會了真自由的究竟,便很容易以神的恩典為放縱情慾的機會。使徒保羅警告加拉太信徒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可見這些假師傅實在是瞎子領路,不明白自己所說的,更可憐的是還不知道自己是瞎子。

6. 故意背道(2:20-22)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2:20)

  “認識”原文 epignōsei,是名詞,可譯作“知識”,中文新舊庫譯本作“原來如果他們因着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倫理知識…”。他們對主基督有相當的知識,正如巴蘭對神的事有相當多的知識,又如猶大對主耶穌所言所行的事也有相當充分的知識,但這些知識不表示他們已經領受了基督的生命。

  “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這句中“脫離”原文是過去式,但未足以表示這些人是已經重生得救的人,因為他們的脫離是暫時性的;下句緊接着說:“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可見他們的脫離污穢乃是一時的,不是真正的脫離。普通勸人為善的道理,有時也能使人暫時脫離罪惡。這樣,這等假師傅知道了若干聖經真理知識,雖然未領受救恩,未有重生得救之經歷,當然也可能因他們所有的真理知識,而曾經暫時離開罪惡的污穢。但這種情形是不能持久的,正如主耶穌所講的撒種比喻中,有一種人的心田像淺土石頭地,真道的種子落到他們心中,似乎很快就發苗,豈知也很快便枯乾了,因為沒有根;換言之,是因為並未真正接受。這些假師傅並非完全不明白真道的人,他們可能也曾受過真理的感動,但因為心裏仍懷藏罪惡,未真正重生得救,結果聖經中許多寶貴的真理教訓,對他們變成普通勸人為善的道理一樣,只有表面的果效,而未發生生命上的改變。

  “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這種情形就像主耶穌所說污鬼離了人身,後來又再回來纏住那人,他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太12:43-45;路11:24-26);他們又像希伯來書第六章所說的那些人,雖然知道真道,也曾一度蒙光照,但卻離棄他們所知道的真道,因此他們日後的情形,就比未知道真道之前更壞。所以他們不但未因所得的真理知識蒙恩,反而利用這等知識“為得利的門徑”,去誘惑軟弱的信徒。

“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2:21)

  本節明白地指出這些假師傅只不過曉得義,卻未實際去行走這義路。反之,他們乃是背棄了所傳給他們的聖命。

  “所傳給他們的聖命”指甚麼命令,彼得未加說明,但可能包括以下的三重意義,或其中之一:

  A. 指律法:因律法是神聖潔的命令(羅7:12)。

  B. 指全聖經:聖經是神的話,也常被稱為神的律法(雅1:25)。

  C. 指基督的福音:基督復活曾命令門徒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這是主給教會的神聖命令。使徒約翰更清楚地說明信耶穌是神的命令“神的命令是叫我們相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3:23)。

  按上文彼得既斥責那些假師傅背離真道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可見在此所指背離了所傳給他們的聖命,其用意必係偏重於背離了福音真道而言。

  從這些假師傅的情形看來,現今教會中若有具備了豐富的屬靈知識,卻未有基督生命之人,是並不希奇的,因在使徒彼得時代,便已經警告有這等人出現了。

“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裏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2:22)

  使徒用狗和豬來比喻這些假師傅,這實在毫無疑問的顯示出這等假師傅是沒有生命的。他們不是羊,乃是狗和豬。這兩種牲畜都是猶太人所鄙視的,且在聖經中被視為不潔的動物,象徵不信的滅亡者(太7:6,15:26;腓3:2;啟22:15)。

  “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狗所以吐出來並非真正決心丟棄或以為污穢,只不過偶然的動作,所以轉過來就忘了,牠會再去吃牠所吐的;豬所以會去洗淨並非真正愛清潔,只不過是一种被動、暫時的被人洗淨,並非裏面領受了一種喜愛清潔的生命,只在外表被洗淨,性情上並未改變,所以不一會又滾到泥裏去。由此可見這些假師傅並未有基督的生命,只不過對“主救主耶穌基督”有真理的知識,曾一度離開罪惡的污穢而已。但不久又重新被罪惡捆縛,他們的情形比不知道真道還不如。

  本章經文所論假師傅的行事,其主要特點是:有較豐富之屬靈知識卻沒有生命。假師傅之所以能迷惑信徒全在這一點。他們若完全沒有真理的知識就無法迷惑信徒;他們若有真理知識又有生命,就不至於成為假師傅。但正因為他們裏面並沒有生命,在性情上仍然是屬魔鬼的,順着情慾行事,為“敗壞”所轄制的,而外表上卻具屬靈的外貌,甚至在宗教的事上站在“師傅”的地位上,結果就成為假師傅了!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