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讀經講義



叁 愛心的勸勉與安慰(2:13-20)

一.勉勵(2:13-16)

  這段勉勵的話可分作三點研究:

1. 為信徒領受真道感謝神(2:13)

“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2:13)

  “為此”,NASB 譯作 for this reason,就是“為這緣故”,意思比“為此”清楚些。“為這緣故”就是(1)為上文神既要召我們進祂國得祂榮耀,而保羅又蒙神的恩典,能以在大爭戰中把福音傳給帖撒羅尼迦人。(2)為下文帖羅尼迦人領受了保羅所傳的道,不把它當作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因此保羅不住的感謝神。

  本書一章2節曾提到“常常感謝”,一章3節提到“不住的記念”,在這裏又說使徒“不住的感謝神”。這都是形容保羅和他的同工們內心那種無法抑制的感恩之心。他們想到他們所傳的道怎樣在帖撒羅尼迦教會發生了奇妙的果效,就抑制不住他們的喜樂,不得不感謝神。我們對於這種喜樂有多少經歷呢?我們曾有多少次看見主使用我們這個無用的器皿,或藉我們的口所傳的道引領人信主;曾有多少次看到主的道奇妙的發生果效,勝過各種逼迫、患難,在大爭戰中被人接受,因此而滿心感謝神呢?這種喜樂和感恩是保羅勇敢忠心為福音打美好的仗所得到的。

  “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兩句話解釋本節的第一句。為甚麼使徒這樣不住的感謝神呢?因為帖撒羅尼迦信徒聽了他們所傳神的道,並且領受了;而且他們領受的態度是非常正確的。他們並不把保羅所傳的道當作人間的道理,而是當作神的道來接受。這意思也包括他們不是因佩服保羅的學問,或者以為保羅所傳的是一種高深的哲理,因而接受這道,這是叫保羅歡喜的原因。

  保羅曾對哥林多人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2-5)。保羅似乎常警惕自己,深怕人家信主只是因他的學問,而誤以他所傳的道為人間的道理。現在帖撒羅尼迦人既認為保羅所傳的道是神的道,不是人的道,這證明保羅傳道的成功。他並沒有表現自己,只表揚了神的道,這是保羅的喜樂。

  有些人稱讚所聽的道,並不是覺得那是神的道,而是因為那講道的人有學問,講得很動聽。他們是在佩服講道的人,甚至要討好講道的人,或是因為講道者大有聲望,因而接受,卻不是因為是神的道而接受。這樣的傳道算不得成功。但保羅所傳的道,能叫人覺得是神的道而接受。顯見保羅不單講道有能力,能感動人;而且他也很會隱藏自己,高舉基督;所以別人不會因佩服他而輕忽了神的道。

  “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保羅加上這句見證,再一次證明帖撒羅尼迦信徒所領受的道,實在是神的道,因這道會“運行”在他們心中。有生命的東西是會運行的。保羅所傳給他們的是生命之道,使他們在神的道中得着生命;並且這生命在他們裏面長大,他們自己就發覺所領受的並不是普通的哲理,而是會在人裏面運行作工,產生生命能力的真道。

  這裏的“運行”原文 energeō,是“作工”或發生效力的意思。這個字在太十四章2節譯作“發出”;羅七章5節譯作“發動”;加二章8節譯作“感動”;加五章6節,雅五章16節譯作“功效”。注意:神的道運行而發生效用在信的人心中,是保羅書信中常常提到的信息。事實上 energeō 這字,除了太十四章2節,可六章14節和雅五章16節之外,其餘十七次都是保羅書信所用【羅7:5;林前12:6、11;林後1:6(和合本譯作“能叫”),4:12;加2:8(二次),3:5,5:6;弗1:11、20,2:2,3:20;腓2:13;西1:29;帖前2:13;帖後2:7】。

  “神的運行作工”有幾方面:

  A. 神藉聖靈運行把恩賜分給信徒(林前12:11;參12:6)。

  B. 神藉聖靈在人內心中感動運行,給人託付(加2:8)。

  C. 神藉聖靈運行而在信的人身上顯出異能(加3:5“行異能”的“行”原文是“運行”)。

  D. 神使基督復活的大能也運行在信徒身上(弗1:20)。

  E. 神照祂運行在信徒心中之大能大力,成就我們所想所求的(弗3:20)。

  F. 神在我們心中運行而使我們按祂旨意立志行事(腓2:13)。

  G. 神在保羅心中運行使他為福音盡心竭力(西1:29)。

2. 指明信徒所受的苦害跟眾教會一樣(2:14)

“弟兄們,你們曾效法猶太中,在基督耶穌裏神的各教會。因為你們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2:14)

  這幾節聖經有幾層的意思要留意:

  A. 稱讚帖撒羅尼迦人效法猶太的眾教會

  “弟兄們你們曾效法猶太中,在基督耶穌裏神的各教會”,這裏特別指出他們效法了猶太的眾教會。這不會是指在教會的禮儀或體制方面,而是指為主受苦方面(見下句)。猶太的眾教會在為基督受苦上,比外邦教會走在前頭;在徒三至九章就已經有過許多次厲害的逼迫,但猶太的眾教會裏在各種福迫中把福音傳開了。而帖撒羅尼迦教會在這方面,正是跟猶太的眾教會同一步伐,所以保羅這樣稱讚他們。對保羅來說,他自己也曾在信主前逼害猶太的教會,而如今他自己建立的外邦教會卻能效法猶太眾教會那種為主受苦的心志,這更叫保羅分外感恩。

  帖撒羅尼迦教會曾經是馬其頓和亞該亞各處信徒的榜樣,也就是說他們成了別人效法的模範,但在這裏卻提到他們效法了猶太中在基督裏的各教會。雖然他們在外邦中已成為各教會的榜樣,但是他們也效法別的教會的好榜樣。一個在長進中的教會應該知道,並不只有他們是長進的,在他們以先,也早有其他的教會比他們更加長進了。同樣的,一個真正長進的基督徒,也不會只以自己作別人的榜樣,而是一方面作別人的榜樣,另一方面又以那些比他更長進的人作他的榜樣,效法在主裏虔誠的人。

  B. 指明帖撒羅尼迦教會所受的苦是眾教會所共受的

  “你們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既然帖撒羅尼迦信徒所受的苦難,在猶太的眾教會也同樣遭受過,可見他們所受的苦難,不是他們所獨有的,也是眾教會所共受的。在受苦中的人,常盼望有同伴;另一方面,他們最容易以為這樣的苦難只有他們才受過,是別人所不能同情的。在此,使徒慰勉受迫害中的信徒時,提醒他們,他們的處境並不孤單,除了基督耶穌以外,還有基督耶穌裏的各教會也和他們同受這樣的苦。更叫他們感到安慰的是:既然他們好像使徒在各處所設立的教會那樣為主受苦,就證明他們是跟基督裏的各教會走在同一腳蹤上,他們是緊緊跟隨在使徒的腳蹤後面,在基督裏跟那些忠心的人同列。他們雖然受苦,但所走的路線沒有錯,他們一定能在主耶穌榮耀顯現時歡喜快樂(彼前4:13)。

  受逼迫未必就可以得賞賜。逼迫未必是一件榮耀的事,這要看我們是為甚麼緣故受逼迫。彼得寫信給當時的信徒說:“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彼前4:15-16)。帖撒羅尼迦信徒既然是為主的名受本地人的苦害,正如猶太人的教會受猶太人的苦害一樣,可見他們是在神的旨意中受苦。

3. 指明猶太人苦害主僕的罪惡(2:15-16)

“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憤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2:15-16)

  這兩節說到猶太人怎樣逼害主耶穌和祂的僕人的罪惡。共有六點:

  A. 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祂的先知(參太23:34-36)。

  B. 逼迫使徒(徒13:50,14:4-6、19,17:5-13,18:6)。

  C. 不得神的喜悅:因為拒絕救恩,不求神的榮耀,只求自己的榮耀(約5:44)。

  D. 與眾人為敵:與一切信主的人為敵,也可說是與眾教會為敵。

  E. 禁止傳道:他們禁止使徒將真道傳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可以得救。這實在是猶太人一切罪中最大的罪,因他們不但自己拒絕救恩,而且還攔阻別人接受救恩。保羅向外邦傳福音的工作中,最大的攔阻不是來自外邦人,而是猶太人。

  F. 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經常保持自己在充滿罪惡的狀態中。有些人犯罪到了一個地步,唯恐犯得不夠。這些猶太人被魔鬼迷了他們的心,以致他們時常跟主的教會為敵,又常常充滿罪惡。保羅說:“神的憤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

  這些情形,跟今天教會中爭權奪利,攔阻福音聖工,惡待主僕的掛名教友十分相似。猶太人受過傳統的聖經教導,但他們不接受基督的救贖,敵擋真道,就成了“撒但一會”的人(啟2:9,3:9)。今天教會中沒有重生得救的假信徒也是這樣。

  注意,當使徒這樣逐一數算猶太人的罪惡的時候,雖然因他們的罪神的憤怒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但神的刑罰卻還沒有臨到這些猶太人身上。否則,他們就不能再逼害信徒了。神對待罪人常常忍耐到最後關頭。從人犯罪招惹神憤怒時起,到神的刑罰臨到人身上為止,其間總有一段時間,是神寬容等待人悔改的時候。神沒有立刻施行刑罰,總是在刑罰之前,讓人有充分悔改的機會。所以所有惹動神的憤怒以致滅亡的人,都不可能只犯一樣罪,他們都是堆滿了自己的罪惡,死有餘辜的。當神寬容人的時候,祂的慈愛總是超過人的想像;但我們不可忽略,當神刑罰人的日子,神的公義也是絲毫不茍的。所以,所有輕忽救恩的人當注意:

  a. 不要以為神在寬容人的今天,是不會刑罰罪惡的;對任何個別的人,當他罪惡滿貫的時候,神的刑罰還是會在今天就施行。

  b. 不要在神刑罰罪惡的日子,還希望有得救的恩典。聖經說:“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要悔改蒙拯救,要趁着神還寬容人的“現在”。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