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三.靈宮的特殊地位與使命(2:9-10)

“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2:9)

  這兩節聖經指出教會的特殊地位和使命。第9節開始的“唯有”,很清楚地將教會的地位與第8節的不信者分別出來,並且表示以下的尊榮地位,“唯有”信主的人才可以得着。雖然信徒在世上不為人所重視,但在神面前卻有神所賜的尊榮。在此論及信徒的特殊地位有四:

1. 是被揀選的族類(2:9)

  “族類”表示一大群人的集合,有他們特殊的民族性與生活習慣。信徒乃是一種“族類”,稱為“被揀選的族類”,是一切蒙揀選者的集合,是屬神的族類,理當有我們特有的生活表現。注意:“被揀選”表示揀選者對他們存有特殊的目的與用意。按約十五章16節告訴我們,神揀選我們是要分派我們去結果子。但神的揀選與人的揀選不同,人只揀選好的,但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軟弱的、卑賤的、被厭惡的…(林前1:26-29),使人在神面前亳無可誇而完全歸榮耀於神。

2. 是有君尊的祭司(參出19:5-6;啟5:9)

  “君尊的祭司”可有兩重意義:

  A. 不獨是祭司,也是君王(參提後2:12)。

  B. 我們是服事君王的祭司有服事君王那種尊榮的祭司(參啟1:6)。

  我們一方面有君王的尊榮,另一方面又是服事萬王之王的祭司。所以我們應當重視我們的地位,過於今世的虛榮。但注意:這“君尊的祭司”並非教會中某一階層的人,乃是指全教會的每一個信徒。

3. 是聖潔的國度(2:9)

  按弗二章18至19節可知,一切信主的人,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在同一國度中。在此則指明這國度乃是“聖潔的”,按今世而論,這國度就是指教會。

  “國度”是表示一種權力的範圍。世上的國都是不服從神權柄的,教會在世上則應成為神施行其權柄的“國度”,讓神的旨意通行無阻。

  注意:上句“君尊的祭司”,與本句“聖潔的國度”互有關聯,因既為祭司就必然是聖潔的。舊約祭司必先分別為聖歸神才能事奉神,並且祭司是在聖所中事奉神的。這都表明現今信徒應有聖別的生活和工作。

4. 是屬神的子民(2:9)

  神曾應許以色列人作他們的神,他們作神的子民(出19:5-6),現今則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屬神的子民(林後6:16-18;羅9:25-26)。“子民”含有在神的政權之下,受神的保護,擁戴神作我們的王的意思;我們是敬奉遵行神的旨意,向祂貢獻、朝拜的百姓。這些就是基督徒所有的地位和特殊的責任。

  這四種特殊恩典,都是為着一項崇高的目的,就是“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神給我們甚麼地位,就是要給我們甚麼責任;把我們放在甚麼環境,就是要我們為當前的環境負擔屬靈的責任。神給我們尊榮的職責,就是要我們完成祂崇高的旨意,在我們身上顯出光明的品德,使神的“美德”藉我們宣揚出來。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聖經中“黑暗”代表罪惡方面的行事(羅13:12;約3:19),世人被聖經稱為黑暗之子(帖前5:4),而信徒則被稱為光明之子(弗5:8)。神是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神,這樣,我們這些被祂所召的人,當然應當徹底離開黑暗,進入光明之中。“入奇妙光明”,就是進入神的光明中。神是亳無黑暗、絕對光明的(約壹1:5),且能使一切在祂裏面的人也成為光明之子。

5. 是蒙憐恤的子民(2:10)

“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2:10)

  本節將信徒以前與現今的情形作一比較,使信徒看見自己是在怎樣的情形下蒙恩,因而更當活出美好的見證,宣揚神的美德。

  “從前”我們是怎樣的人呢?是根本“算不得子民”的罪奴。作神的子民,原非易事,正如在今世的國家,我們若要取得別國的國藉,也不是輕而易舉的。但現今我們卻作了神的子民,並且似乎很容易就可以成為神國的一員。這是因為:“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換言之,是神施恩的結果。神既然這樣恩待並抬舉了我們,我們豈能徒受祂的恩典(林後6:1),不在我們一切行事上榮耀祂呢?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