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讀經講義



二.稱頌神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1:4)

“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1:4)

  “基業”通常包括產業和所經營的事業,但原文 klēronomia 是嗣業的意思,就是因繼承而得的產業。(按楊氏經文彙編此字新約共用十四次。太21:38;可12:7;路12:13,20:14;徒7:5,20:32;加3:18;弗1:14、18,4:5-7;西3:24;來9:15,11:8;彼前1:4。以上各節經文中,中文聖經常譯作“產業”。)舊約時神曾應許以色列人將迦南賜給他們為業(創17:8;申9:5;詩105:8-11),但以色列人所得的只是屬地的迦南,這迦南乃是信徒要得着天上基業的預表。而神所賜給信徒的聖靈,就是得天上基業的憑據(弗1:13-14)。這所謂天上的基業,就是指信徒在耶穌基督裏所得的各種屬靈恩典與福樂(弗1:3),以及我們在神國中與神永遠同在所享受之各種榮耀與權利(啟20:6,22:5);這些福樂乃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在此,使徒彼得告訴我們所要得的基業,乃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使徒似將以色列人所得的屬地基業,與基督徒所得的屬天基業作一比較,以說明信徒所得的基業之寶貴。以色列人所得的迦南地,乃是會朽壞的,遇到敵人侵襲時,便可能家破城毀;也是可以被玷污的,因以色列人的罪,使他們的地被玷污(利18:25、27;民35:34;申21:23);並且也是可以衰殘的,地若遭遇各樣災殃,就變成衰殘,無可收成(代下6:28;申28:22-24;王上8:37)。但信徒在基督裏所得的基業則是:

  1. 不能朽壞

  即永遠存在。信徒有一種不能朽壞的基業,是在基督裏,而且我們是領受了一種不能朽壞的生命,有不能朽壞的冠冕將要賜給我們(林前15:52,9:25),且享受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2. 不能玷污

  即永遠聖潔(啟21:27)。亞當犯罪的結果曾使他失去神所賜他的基業。但我們在基督裏所得的基業卻是不能玷污的,所以也必要永遠保存。

  3. 不能衰殘

  即永遠鮮艷和興盛之意。不能衰殘原文 amaranton,原係一種神話中的花名,這種花是長生不凋的,縱使摘下來也不朽壞,用水滋潤便恢復新鮮。新約中只有本書用了兩次,另一次在五章4節,都是用以形容屬靈基業之不衰殘。

  這“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乃是“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其所以不能朽壞、玷污、衰殘的緣故,就是因為它們不是屬地的基業,乃是屬天的基業。主耶穌在世上時曾勸勉人應積財於天(太6:20),基督徒既有天上基業的盼望,且能將今世暫存的財物,變成永存的財物存於天上這樣信徒實在應當照神的旨意,多多獻上自己所有的,多作一些可以存到永世的善工,像那些“金銀寶石”的“工程”(林前3:10-15),可以為我們天上基業的一部分。

  按當時的受書人,多在試煉之中,正遭受人間的苦難或窮困,使徒在此提醒他們,信徒在天上存有不能朽壞的基業,這可以鼓勵他們的信心和盼望。信徒若能十分確實地相信,自己在天上已有榮耀而豐富的產業,則縱使在今世過貧窮日子也不至難過了。例如一個人有大筆錢財存在別的城市的銀行中,則雖然眼前在當地暫受窮困之苦,卻也不會感到十分痛苦,因為他很有把握地知道,他的窮困是十分短暫的,必有一天他會重享富足。

著者:陳終道牧師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