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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的基督與你

鍾明宇

 

經文: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

  有關耶穌基督的復活,在今天的一些“信徒”中,雖不敢直接否認基督耶穌的復活,卻以另一種的說法來解釋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例如認為基督只是“靈性”的復活,或以講論耶穌基督復活的意義和教訓來代替宣講耶穌基督的肉身已經真正從死亡中復活的事實。這類的話,無非是以間接的方式,來否定基督的復活信仰,目的是要拆毀基督信仰的基本教義。耶穌基督有否復活,對我們的信仰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因祂若沒有復活,祂就不能證明祂有生命的權柄(約10:18);祂就不能證明祂是神的兒子(約20:31);祂就不能成為我們的救主,我們就仍在罪裏,要面對罪的審判,且比世人更可憐。我們所作的一切,包括因信所受的苦,或因信而進行的禮儀:例如水禮〔水禮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意義,就是表明我們因信已與主一同埋葬,又因神的大能,與主一同復活(西2:12)〕和聖餐禮〔表明等候祂的再來(林前11:26)〕,都沒有甚麼意義了;那就如保羅所言:“就是徒然相信了”(林前15:2)。

一.我們所信的福音(林前15:1-11)

弟兄們,我要把我從前傳給你們的福音向你們講明。這福音你們已經領受了,並且靠着它站立得穩。你們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道,就必靠這福音得救,不然就是徒然相信了。我從前領受了又傳交給你們那最要緊的,就是基督照着聖經所記的,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埋葬了,又照着聖經所記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曾經向磯法顯現,然後向十二使徒顯現。以後又有一次向五百多個弟兄顯現。他們中間大多數到現今還在,也有些已經睡了。以後也向雅各顯現,再後又向眾使徒顯現,最後也向我顯現……因此,不論是我,或是眾使徒,我們這樣傳,你們也這樣信了。(林前15:1-11)

  眾使徒所傳,眾基督徒所信的基督福音,其中的三個要點是缺一不可的。保羅清楚的說:“我從前領受了又傳交給你們那最要緊的,就是基督照着聖經所記的〔這也是祂自己預言的。祂談祂的死,也同時談祂的復活(參太16:21)〕,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埋葬了,又照着聖經所記的,第三天復活了。”(15:3-4)以上三點都是毋庸置疑的歷史事實。基督的確是被釘死在羅馬人的十字架上,經過檢驗證實祂死亡後,祂被埋葬,並在第三天復活了。復活後祂多次的向人顯現,這些見證人包括嚴守墳墓的羅馬兵丁(太28:11-15)、一些婦女,以及耶穌的門徒等;他們都是基督復活的見證人。“並且曾經向磯法〔彼得〕顯現,然後向十二使徒顯現。以後又有一次向五百多個弟兄顯現;他們中間大多數到現今還在,也有些已經睡了。以後也向雅各顯現,再後又向眾使徒顯現,最後也向我〔保羅〕顯現。”(15:5-8)因此,耶穌基督的復活,是當代人有目共睹的“歷史事實”。

二.若沒有復活(林前15:12-20)

  有關不信復活的事,在哥林多的教會中早就有人說過:“沒有死人復活的事”(15:13)。當保羅聽到這樣的話時,他嚴重指責有這樣思想的人。因這樣的話會帶來負面的影響:這種講論是間接否認基督復活的事實。這與使徒們所傳的、與眾基督徒所信的相違。保羅清楚的告訴這等人: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你們的信也是枉然,我們也會被人認為是替神作假見證的了,因為我們為神作過見證說,祂使基督復活了。如果死人沒有復活,神也就沒有使基督復活了。因為如果死人沒有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就是徒然,你們仍在你們的罪裏。那麼,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就滅亡了。如果我們在基督裏只在今生有盼望,就比所有人更可憐了。……如果死人不會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我們明天就要死了。”(林前15:14-19, 32)

三.基督帶給我們復活的盼望(林前15:21-56)

  而事實是:基督已經在祂死後的第三天復活了,成為睡了的人初熟的果子。基督的復活,是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類帶來新希望。原本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都要活過來(林前15:22)。接着,保羅以植物、動物與天上的日、月及星宿的形體為喻,指出這位不可思議、統管萬有的上帝如何隨着自己的意思,給予它們不同形體,來說明神如何使在基督裏的眾人復活過來: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卑賤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有能力的;所種的是屬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屬靈的身體。既然有屬血氣的身體,也會有屬靈的身體。經上也是這樣記着說:‘第一個人亞當成了有生命的人,末後的亞當成了使人活的靈。’但那首先的不是屬靈的,而是屬血氣的,然後才有屬靈的。第一個人是出於地,是屬土的;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所有屬土的也都怎樣;屬天的怎樣,所有屬天的也都怎樣。我們既然有了屬土的形象,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象。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也不能承受那不朽壞的。我現在把一個奧祕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而是在一剎那,眨眼之間,就是號角最後一次吹響的時候,我們都要改變;因為號角要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必須穿上不朽壞的,這必死的必須穿上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穿上了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穿上了不死的,那時,經上的話就應驗了:“勝利了!死亡已經被吞滅。死亡啊!你的勝利在哪裏?死亡啊!你的毒刺在哪裏?”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 是律法。感謝神,祂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把勝利賜給我們。(林前15:42-57)

  這正如耶穌基督所宣告的:“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就是死了,也必活過來。”(約11:25,《呂振中譯本》)

四.不可動搖的信念(林前15:57)

  復活的基督,使當時曾經一度無望的門徒完全改變過來。他們為了信仰,為了傳揚這有復活大能的福音,而甘願冒生命的危險,置生死諸度外。正如保羅分享:“我們又為甚麼時刻冒險呢?弟兄們,我是天天冒死的,這是我憑着我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因你們而誇口說的。我在以弗所和野獸搏鬥,如果照着人的意思來看,那對我有甚麼益處呢?”(15:30-32)

  真的,這不是為了自己有甚麼益處,而是為了那比自己的益處更大的,就是關乎神的旨意的,是關乎萬人的生命與盼望的。因此,眾門徒全力以赴的傳這有復活大能的福音;不但自己傳,也鼓勵所有信徒要一同努力的傳,不動搖的傳。親愛的弟兄姊妹,請你也同來加入這傳揚福音的行列,把這位有復活大能的耶穌基督,介紹給你相識的親友,使他們也同得福音的好處。因知道我們所傳的不會是徒然的。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金燈臺活頁刊第182期 2016.3
作者鍾明宇牧師為本社總幹事。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